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0 11:46:53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72
核心提示:9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23号),规定了新组建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9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23号),规定了新组建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三定”方案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进行了调整,划入和增加职责8项,整合、下放、取消职责6项,对4项职责进行了加强。职能调整后,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10项职责。
 
  根据职能职责调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设16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法制处、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宣传和应急管理处、科技和标准处、人事处(挂对外交流合作处牌子)和规划财务处,以及离退休干部处和机关党委。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机关行政编制130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药品安全总监各1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5名。
 
  “三定”方案还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0.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