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1 08:10:04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23
核心提示: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药监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餐饮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将全部由省食药监局管理。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药监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餐饮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将全部由省食药监局管理。

  根据《规定》,原省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将纳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原省食药监局的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省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商务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都将整合划入省食药监局。

  合并后省食药监局将由原来的12个处室增加为16个处室。其中,新增了科技与宣传处,该处室将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次设立专门的宣传处室。同时,原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处取消,新增了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省食药监局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将专门成立一个处室负责。

  该局今后将成立药品化妆品生产注册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来管理药品以及化妆品相关事宜。

 地区: 四川
 标签: 流通 酒类 食品加工 餐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