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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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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1 08:10:04  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35
核心提示: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药监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餐饮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将全部由省食药监局管理。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宣布将省食安办的职责、省食药监局的职责整合,同时将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局在食品加工生产、流通、餐饮以及酒类流通职责合并,将全部由省食药监局管理。

  根据《规定》,原省食品安全办的职责将纳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原省食药监局的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农产品加工环节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责、省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省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商务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都将整合划入省食药监局。

  合并后省食药监局将由原来的12个处室增加为16个处室。其中,新增了科技与宣传处,该处室将参与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次设立专门的宣传处室。同时,原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处取消,新增了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监测处。省食药监局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将专门成立一个处室负责。

  该局今后将成立药品化妆品生产注册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来管理药品以及化妆品相关事宜。

 地区: 四川
 标签: 流通 酒类 食品加工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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