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珠海市质监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调整的通知

珠海市质监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调整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10 10:26:25  来源: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201
核心提示:根据省质监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粤质监食函〔2012〕171号)精神
发布单位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5-0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zhqc.gov.cn/show.asp?id=79&newsid=231872896

  珠海市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粤质监食函〔2012〕17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5月1日起,白糖、味精、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啤酒、食用酒精、碳酸饮料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食品,由省质监局负责生产许可审批发证的工作。申请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请直接到省质监局办理申请手续。

  二、自2012年5月1日起,国家实施生产许可的食品(除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食品外),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已经调整下放至市质监局,由市局负责生产许可的审批发证。原省局发证的证书到期换证、变更等由市局受理、审批。到期换证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我局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后号码不变。我市申请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企业,可直接到我局食品科办理申请手续。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发证 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