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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唐剑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意见(农办质函[201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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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6-27 04:21:34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1889
核心提示:农业行业标准《干海参(刺参)》(SC/T 3206-2009)“3.1.3 食品添加剂:仅允许使用食盐,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中,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包含不允许使用蔗糖和其他物质。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质函[2013]40号
发布日期 2013-06-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唐剑飞:

  你2013年5月23日向我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行业标准《干海参(刺参)》(SC/T 3206-2009)“3.1.3 食品添加剂:仅允许使用食盐,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中,不允许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包含不允许使用蔗糖和其他物质。

  特此函复。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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