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委托加工食品用复合袋是否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的请示》(泉质监〔2011〕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安溪天福茶业有限公司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向福建省安溪广福包装有限公司订购茶叶真空包装袋,目的是使用该包装袋包装其茶叶产品,而非以销售该包装袋为目的,该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委托加工行为,无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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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闽质监食〔2011〕6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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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12-09 | 生效日期 | 2011-12-09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fjqi.gov.cn/bsdt/lstd/scxkz/tzgg_343/201112/t20111213_89436.htm |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委托加工食品用复合袋是否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的请示》(泉质监〔2011〕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安溪天福茶业有限公司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向福建省安溪广福包装有限公司订购茶叶真空包装袋,目的是使用该包装袋包装其茶叶产品,而非以销售该包装袋为目的,该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委托加工行为,无须办理委托加工备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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