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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划起草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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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4 15:01:56  来源:辽宁省食品安全网  浏览次数:623
核心提示:5月20日至22日,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划工作组召开第三次工作组会议,全面启动了《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规划》)、《关于加强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辽宁省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示范标准》)的起草工作。

  5月20日至22日,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划工作组召开第三次工作组会议,全面启动了《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规划》)、《关于加强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辽宁省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示范标准》)的起草工作。辽宁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王天宇主持会议,来自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服务业委、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畜牧局、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农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渤海大学、辽宁省食品安全网、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5月20日下午的工作会上,工作组全体成员依次汇报了第二次工作组会议以来各自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第二次工作组会议要求,各位成员对《规划》、《决定》、《示范标准》的起草工作形成了书面意见,参考国家和其他省市相关文件资料,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从各自食品安全工作领域拟定了《规划》、《决定》、《示范标准》的具体内容,为全面启动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决定将工作组细分为规划组、决定组、示范标准组三个起草小组,分别负责相应文件的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还根据各成员的专业特点,成立了顾问组、农业组、信用组和综合组,对起草过程中相关领域问题进行指导。会后,规划组、决定租和示范标准组分别召开组内工作会,对具体起草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正式启动了起草工作。

  20日晚至22日上午,各起草小组经过分工起草、统一整合、集中讨论、再次修改等工作程序,先后完成了《规划》、《决定》、《示范标准》初稿的制定。王天宇副主任分别与各起草小组进行会商讨论,统一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思路,对各小组形成的初稿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各小组按照王天宇副主任的要求,对下一步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明确了在《规划》、《决定》、《示范标准》的谋篇布局和写作思路上,紧密把握我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建设富庶文明辽宁、着重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使辽宁省食品安全水平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等重要思想,使《规划》、《决定》、《示范标准》站在全局的角度,为我省未来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具有一定高度和建设性的规划蓝图。

 标签: 规划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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