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证明伊利舒化奶标识合法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中规定,乳糖含量≤2.0g/100g(mL),商品标识中乳糖含量声称可以标注为“低乳糖”。你公司伊利舒化奶乳糖含量低于2.0g/100g(mL),可以在产品标识中标注低乳糖。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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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内卫便函〔2013〕03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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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04-23 | 生效日期 | 2013-04-2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复函批复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nmwst.gov.cn/html/ywlm/zhifajiandu/zhengcexinxi/201304/25-58309.html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证明伊利舒化奶标识合法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中规定,乳糖含量≤2.0g/100g(mL),商品标识中乳糖含量声称可以标注为“低乳糖”。你公司伊利舒化奶乳糖含量低于2.0g/100g(mL),可以在产品标识中标注低乳糖。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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