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和2013年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任务,我厅制订了《2013年宁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宁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4月8日
附件:
2013年宁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分析和研究标准实施状况,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和2013年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任务,自治区卫生厅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广泛听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专家的意见,了解我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应用情况,分析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和成效,研究标准指标和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完成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任务,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跟踪评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速冻米面制品》(GB19295-2011)、《生乳》(GB19301-2010)共4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检验验证《速冻米面制品》(GB19295-2011)的过氧化值、微生物含量,《生乳》(GB19301-2010)的蛋白质、菌落总数指标。
三、工作方法
(一)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走访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
(二)专家咨询。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听取专家意见。
(三)问卷调查。通过专业问卷等形式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四)指标验证。通过检测核实相关指标和检测方法。
四、工作安排
(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1.问卷调查。对使用上述4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30家生产企业和银川地区的8家监管单位、8家检验机构开展问卷调查,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
2.专家咨询。对上述4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咨询专家30人,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3.现场调查。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开展现场调查,采集样品120份,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对《速冻米面制品》(GB19295-2011)的过氧化值、微生物含量指标进行检验验证,采集检验10个以上品种,每个品种至少2批次,共采集检验20份样品,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2.对《生乳》GB19301-2010)的蛋白质、菌落总数指标进行检验验证,其中夏秋季采集检验生乳25份样品,冬春季采集检验生乳25份样品,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卫生监督所
在本地区对上述4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4家监管单位、3家检验机构开展问卷调查,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追踪评价工作,确定项目工作负责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请将项目工作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卫生厅。
(二)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督促各地落实工作。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将结果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并由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完成标准跟踪评价报告上报卫生厅。
联系方式: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黄锋,联系电话:0951-3999012,
传真:0951-3999007,电子邮箱:nxwsjd_001@163.com
自治区卫生厅 杨晓军,联系电话:0951-505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