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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关于2013年市政府实事早餐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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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23 09:13:13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2186
核心提示: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市府办发〔2013〕11号),早餐工程列入市政府2013年实事推进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建设原则,将重点扶持有品牌知名度和连锁经营规模的餐饮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完善我市规模化、标准化和连锁化的早餐供应链,逐步实现早餐市场“布局更合理、经营更集约、配送更快捷、食品更安全、品种更丰富、价格更亲民”。
发布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4-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cofcom.gov.cn/zxxxgk/14128.htm

  各相关餐饮企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市府办发〔2013〕11号),早餐工程列入市政府2013年实事推进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建设原则,将重点扶持有品牌知名度和连锁经营规模的餐饮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完善我市规模化、标准化和连锁化的早餐供应链,逐步实现早餐市场“布局更合理、经营更集约、配送更快捷、食品更安全、品种更丰富、价格更亲民”。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数量

  4家餐饮企业。

  二、项目建设内容

  支持企业建设(或改建提升)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主要完善研发中心、生产设备、食品安全检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冷链配送系统等。

  三、项目支持标准

  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所需经费由企业承担为主,市级财政早餐工程专项资金给予补贴。支持标准上限为每家225万元,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项目要求

  1、符合沪商服务〔2013〕262号文通知精神,企业承诺并按照《早餐工程实事项目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建设。

  2、坚持大众化的建设方向,早餐品种符合中国传统习惯,兼顾上海市民生活口味。

  3、项目建设2013年11月底竣工运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以加工面积为主,并辅以适当比例的仓储、配送、仓装、洗消面积,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既可改造提升现有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也可建设新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五、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参与早餐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在早餐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社会效益好,示范效应强,带动就业多,企业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企业经营符合《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要求,具有产品生产标准、工艺与品控流程标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企业自觉遵守《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3、企业早餐经营基础稳固,有一定数量的早餐网点。

  4、改造提升建设现有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或建设新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

  5、企业经营的早餐品种应符合传统大众化消费需求,供应的大众化早餐品种不能少于5个,价位亲民。

  六、遴选原则

  1、政府指导原则。入选企业在按市场规律建设的基础上,必须遵循沪商服务〔2013〕262号通知精神,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建设。

  2、便民利民原则。主食加工本配送中心建设与早餐网点是相辅相成的,早餐网点数量以企业现有的、并统一配送的早餐网点 (限上海)为主,并适当参考2013年新拓展的早餐网点数量。无早餐网点的企业,不予支持。

  3、大众化原则。入选企业必须是经营早餐的餐饮企业,早餐品种具有上海传统早点的特色,符合市场需求,早餐品种多样、价格亲民、服务便民。

  七、遴选程序

  由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组建201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早餐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企业。入选企业在早餐工程网站(http://zc.tpsha.gov.cn)公示无异议后,下达任务通知书。

  八、上报材料及要求

  1、企业项目申请书。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企业现有早餐网点数量、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生产规模、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荣誉资质等。

  若申请主体与建设主体不一致的,须明确企业关系并提供说明(证明)。

  2、企业承诺书。主要承诺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按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企业早餐网点名册。分为两部分,一是现有早餐网点。二是今年将要拓展建设的早餐网点。店名、地址(具体到某区、某路、某号)、电话、联系人、网点面积等要素齐全。不经营早餐品种的网点请勿上报。

  4、企业早餐品种供应目录及售价(品名、规格、售价,需表明自产、外购)。

  5、企业2011-2012年二年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9、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企业加工配送中心许可证复印件。

  11、企业获得HCE、ISO、HACCP 认证证书和餐饮业现场规范管理达标证书等复印件。

  12、企业注册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证明、上海名牌证书复印件,及企业主要获得国家、市级产品(服务)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13、企业员工花名册及技术(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14、电子软件安装合同(复印件)。

  15、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

  16、企业早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

  九、报送要求及时限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上报三份。要求标准A4纸(210㎜×297㎜),双面打印,有目录和页码;封面要明确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等。

  请于5月17日17:00前报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地    址: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606室

  联系电话:52881238   52881236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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