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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粮食物流和加工“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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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4-11 10:18:57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3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综改区先行先试政策平台,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延长粮食产业链,引导粮食物流有序、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粮食物流和加工业对粮食产业的带动作用,提高综合效益和转化增值,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特制订本规划。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13〕32号
发布日期 2013-03-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anxigov.cn/n16/n1203/n1866/n5130/n31265/17200589.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粮食物流和加工“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山西省粮食物流和加工“十二五”规划?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粮食物流和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支柱产业,是促进粮食流通、保障供应的重要环节,是粮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综改区先行先试政策平台,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延长粮食产业链,引导粮食物流有序、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粮食物流和加工业对粮食产业的带动作用,提高综合效益和转化增值,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特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现状。

  1.粮食产销。

  山西属于品种结构不平衡的产销平衡区,玉米产大于销,小麦、稻谷产量不足需。从2006-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连续六年稳定在4500万亩左右,玉米播种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8年起已经达到2000万亩,小麦播种面积则呈下降趋势,从2005年起基本维持在1000万亩。“十一五”期间,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其中:玉米产量逐年上升,2007-2010年连续四年达到650万吨以上,小麦产量相对稳定,基本维持在200-250万吨之间。正常年景全省粮食产量在1000万吨左右,其中小麦250万吨,玉米450万吨。年均消费粮食1100万吨,其中小麦消费量500万吨,缺口300万吨,玉米消费量300万吨,有200万吨需调出或出口,稻谷年消费量100万吨左右,基本从省外调入。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和粮食产业化进程的加快,粮食加工转化用粮和外来人口口粮需求量逐年加大,粮食的消费量特别是玉米的消费量呈稳步上升趋势,正在由粮食产销平衡区向粮食缺口省转变。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预计2015年我省粮食消费量将达到1250万吨。

  2.粮食流量流向。

  根据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我省粮食的商品率在50%左右,商品量大体在500万吨。2006-2010年省外粮油流入量为1900万吨,其中小麦1305万吨,主要从河南、河北、山东等省流入;稻谷430万吨,主要从吉林、黑龙江、辽宁等省流入;食用油165万吨,主要从天津、山东省(市)流入。2006年-2010年省内玉米流出量为1406万吨,主要流向为四川、广西、广东、河北、河南等省;杂粮40万吨,主要流向为河北、江苏等省。省内市、县间粮食流量大体每年在300-350万吨左右,运城、临汾主要为小麦流出区,大同、朔州、忻州、晋中、长治主要为玉米流出区;忻州、吕梁为杂粮流出区,太原、大同、阳泉、吕梁、忻州、朔州、长治为小麦、稻谷流入区。全省年平均粮食总流量为1080万吨左右。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我省粮食流通量将稳步增长。

  3.粮食物流基础设施。

  (1)粮食仓储设施情况。截至2010年,全省有国有粮食库站617个,有效仓容710万吨,其中平房仓627万吨,占有效仓容的87.47%;浅圆仓3.7万吨,占有效仓容的0.52%;立筒仓9.3万吨,占有效仓容的1.31%;地下仓76万吨,占有效仓容的10.7%;分规模仓容构成:2.5万吨以下仓容281万吨,占有效仓容的39.58%;2.5-5万吨仓容101.47万吨,占有效仓容的14.29%;5-10万吨仓容193.8万吨,占有效仓容的27.2%;10万吨以上仓容133.76万吨,占有效仓容的18.84%。

  (2)粮食流通设施情况。全省有铁路专用线的粮食企业38个,专用线总长44千米,其中有效长度19.38千米。有移动式设备1984台,运粮汽车130辆,火车皮22节。散粮接收能力8176吨/时,其中:火车4060吨/时,汽车4116吨/时;散粮发放能力6662吨/时,其中:火车3179吨/时,汽车3603吨/时。

  4.粮食运输。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状况的改善和货运量的增长为粮食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我省粮食运输方式主要为铁路、公路运输,据调查,铁路粮食运输与公路粮食运输所占比例基本相当,各占50%。省际间粮食运输铁路运输占70%,公路运输占30%。省内市、县间公路粮食运输最为普遍。但是,散粮运输比例很低,铁路运输基本没有,公路散运仅占10%。

  5.粮食加工。

  2010年,全省报送粮油加工业统计报表的粮油加工企业(以下简称入统企业)171个,2010年度工业总产值61.83亿元,产品销售收入60.37亿元,2010年末从业人员11974人。

  (1)大米加工企业。全省入统大米加工企业2个,其中:国有企业1个,民营企业1个。日处理原粮在100-200吨的企业1个,日处理原粮在200-400吨的企业1个。年加工能力5.9万吨,占全国0.03%,年产量1.2万吨,占全国0.02%。

  (2)小麦粉加工企业。全省入统小麦粉加工企业136个,其中:国有企业38个,民营企业98个。日处理原粮在30吨以下的企业17个,日处理原粮在30-50吨的企业29个,日处理原粮在50-100吨的企业48个,日处理原粮在100-200吨的企业32个,日处理原粮在200-400吨的企业7个,日处理原粮在400-1000吨的企业3个。年加工能力214.7万吨,占全国1.76%,年产量35.1万吨,占全国0.6%。

  (3)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全省入统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6个,其中:国有企业1个,民营企业5个。日处理原料在30吨以下的企业1个,日处理原料在50-100吨的企业2个,日处理原料在100-200吨的企业1个,日处理原料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2个。年加工能力29万吨,占全国0.2%,年产量3.4万吨,占全国0.1%。

  (4)玉米加工企业。全省入统玉米加工企业8个,其中:国有企业1个,民营企业7个。日处理原粮在30吨以下的企业2个,日处理原粮在50-100吨的企业2个,日处理原粮在200-400吨的企业3个,日处理原粮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1个。年加工能力73.6万吨,占全国1.6%,年产量64万吨,占全国1.8%。

  (5)粮食食品加工企业。全省入统粮食食品加工企业1个,企业性质为民营,日处理原料100-200吨。年加工能力2.6万吨,占全国0.3%,年产量0.6万吨,占全国0.05%。

  (6)杂粮及薯类加工企业。全省入统杂粮加工企业4个,企业性质均为民营,日处理原料在30吨以下的企业3个,日处理原料在50-100吨的企业1个。年加工能力0.7万吨,占全国0.1%,年产量0.3万吨,占全国0.2%。

  (7)饲料生产企业。全省入统饲料加工企业14个,其中:国有企业1个,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个,民营企业9个。日处理原料在30吨以下的企业1个,日处理原料在30-50吨的企业2个,日处理原料在50-100吨的企业3个,日处理原料在100-200吨的企业2个,日处理原料在200-400吨的企业1个,日处理原料在400-1000吨的企业4个,日处理原料在1000吨以上的企业1个。年加工能力72.7万吨,占全国0.9%,年产量25.8万吨,占全国0.4%。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宏观总体规划,物流和加工业发展带有盲目性。长期以来,我省的粮食物流和加工业一直没有规范的发展规划,在区域性、结构性、功能性、带动性等方面缺乏研究,政府指导,政策性支持不到位,各地各自为政,各企业盲目上项目,低效能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物流成本高、效率低、损耗大的问题仍很突出。

  2.粮食物流和加工发展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一是体制不顺,流通不畅,部门、行业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沟通。粮食物流业的发展与铁路、交通部门联系密切,但由于我省铁路运力紧张,粮食、铁路分属于不同部门和行业,很难协调统一,运输效率低、成本高。二是全省粮食企业大多属于小规模、分散化经营,缺乏大型粮食产业化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构成粮食物流链条的各个环节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粮食物流链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对接。粮食物流发展的市场体系不健全。三是我省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只有2家。多数中小粮食加工转化企业开工不足,经营也较分散,难以形成带动区域粮食生产和流通的龙头。

  3.粮食“四散化”程度低,物流成本高,效率低。虽然全省粮食散存比例达到了91%,但散装、散卸、散运程度还很低。全省粮食运输以包装为主,从物流全过程看,原粮主要以人工拆包入库、灌包出库、人工装卸车为特征的“散存包运”作业模式为主,不仅粮食损耗高达5%-7%(散粮运输损耗不足1%),作业费用高,还增加了包装、灌包、检斤、装卸等环节费用。因此,大力发展粮食“四散化”运输成为提高粮食流通速度、减少流通损失、提高资金效率的主要途径。制约我省粮食散储、散运、散装、散卸(以下简称“四散化”)流通除了缺乏政策扶持外,还有体制、观念等因素。

  4.物流设施薄弱,配套性、兼容性较差。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费用高,效率低,现有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模、布局、质量已无法与现代化粮食流通和要求相适应。一是仓库老化严重。全省1980年前建设的粮库有200万吨仓容,仓房结构比较简陋,坚固性较差,功能不配套,现代化程度低;二是科技化、现代化水平低。一批仓容规模在2.5万吨以上骨干粮库的机械通风、粮情检测、环流熏蒸、计算机信息系统、检化验等设备配置较少,大部分粮库通风和密闭性能差,粮食搬倒、装卸、清理、整晒、测温、熏蒸等仍靠体力劳动,且劳动强度大、效率低、费用高,已不适应购销市场化后粮食大流通的需要;三是机械设备拥有量明显不足。目前,粮食进出仓主要依靠肩挑肩扛的“包粮”作业;四是仓库规模与仓型结构不尽合理。全省现有库站617个,仓容在2.5万吨以上的70个,2.5万吨以下的547个,全省粮食需求量大,流动性强,机械化作业能力较强的立筒仓、浅园仓较少,适合中转作业的立筒浅园仓的仓容不超过3%,其他大部分均为老式的平房仓,不能满足机械化作业的需要。

  5.粮食物流信息化程度低。主要设施设备缺乏,没有形成物流、商流、资金流等纵横基础网络和信息资源、应用软件、多层次、多功能的信息管理平台,渠道不通畅,信息处理水平低,反应不及时,缺少科学的超前分析预测,企业无法掌握最佳时机;交易方式传统落后,结算、配送、检验等功能不健全,以电子化交易为主的新型交易发展缓慢,透明度低,市场交易不活跃,供需产需难以有效对接,粮食流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滞后性,造成人力物力浪费,交易成本增加。

  6.技术创新能力和深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我省粮油加工企业大多数产品仍然以米、面、油等初加工产品为主,饲料、淀粉企业产品主要为畜牧养殖以及工业和民用淀粉,产品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低,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少,产业链条短,粮食加工转化总体仍处于低水平。

  7.缺乏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低。我省每年消费面粉70亿斤,大米20亿斤,但是由于省内粮食加工企业生产设备陈旧,产业化程度和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力,没有创出全国知名的品牌,影响了省内粮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据统计,我省市场上销售的面粉70%以上、大米95%以上是省外产品,严重影响了我省粮食加工业的发展,在市场粮价不稳,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极不利于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确保我省粮食安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从粮食产业化整体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大型粮食加工企业为龙头,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和产业集群,促进粮食产业链延伸和粮食资源转化增值,建立我省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实现我省粮食流通现代化,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提高应对粮食市场波动的调控能力,保障我省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按照国家《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合理布局粮食现代物流设施项目,引导企业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粮食生产的区域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粮食企业的优势资源,通过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优化区域经济规模和结构,形成合理的粮食加工业布局。

  2.企业主体,市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市场需要和发展趋势,大力培育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对连接国家确定的散粮物流节点项目和跨省粮食主要物流通道节点进行重点建设。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保障人民群众粮食安全。

  3.体制创新、科技进步。打破行业和地区分割,充分利用现有粮食物流设施,整合各类粮食物流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物流和加工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加大研发力度,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粮食产品质量。

  4.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生产优质、高效、无污染的粮食产品。注重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总体目标。

  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到2015年末,初步建成较为完整的粮食流、商流与信息流相结合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和粮食“四散化”储运体系,使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结构布局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在现有粮库布局的基础上,初步建立散粮物流节点,形成物流网络,实现省内及省际间粮食物流的“四散化”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增强省、市两级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显著提高全省粮食加工业整体水平,全面完成企业整合和战略性调整,粮食加工业具有一定规模,形成一批具有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自主科技研发能力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群体,打造一批名牌粮食产品,使粮食加工业成为全省粮食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粮食物流具体目标为:第一阶段,重点发展与国家重要散粮节点的“四散化”连接,建设省级粮食物流中心和省内主要散粮物流节点,提高原粮流通“四散化”程度。全省原粮流通中散粮流通份额由现在的10%提高到25%,其中:省际间散粮流通份额达到40%。第二阶段,进一步扩展省内粮食物流节点,形成省内粮食物流“四散化”骨干网络,实现省内主要粮食消费城市和主要粮食品种调出的“四散化”作业,提高粮食流通“四散化”程度。建设省内粮食“四散化”运输体系和应急调控体系,形成完善的粮食“四散化”运输网络,实现与全国粮食物流网络的无缝连接,全省大中城市和主要粮食生产、消费县、市同省内外基本实现散粮运输,全省原粮流通中散粮流通份额达到50%(铁路占20%,公路占80%),省际间散粮流通份额达到75%。

  粮食加工具体目标:全省粮食加工业总销售收入达200亿元以上;培植5-10个年加工量30万吨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大型粮食产业化集团,20个年加工量10万吨以上,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晋中建立一个综合性省级粮食物流中心,晋城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小杂粮交易中心;开展粮食精深加工,全面改造提升省内粮食加工产能,建立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加工体系和营销网络;发展以杂粮为特色的主食产业化,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力争成为全国主食产业化发展示范省。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夯实储备基础,健全调控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大和落实储备粮规模,充实储备库存,调整和优化储备粮油布局和品种结构,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增加成品粮油储备,大中城市和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区全部建立保证10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粮油和小包装粮油储备,保障应急所需。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的管理机制,提高储备粮油的保障水平,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的轮换管理办法,降低轮换成本,较少轮换风险。建立储备粮油动态轮换管理机制,适时吞吐,调节市场,发挥储备粮在“保供、稳价”方面的作用。逐步改变储备粮原粮对原粮的批量进出办法,增加成品粮油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稳定成品粮油销量。加强储备粮“四散化”作业,提高储备粮运输、进出库效率。鼓励储备库建立加工车间,促进储备粮轮换。形成布局合理、运转灵活、流通便畅、保障有力的储备粮吞吐体系。

  (二)大力推广散粮运输方式。

  以建设“山西粮食通道”为主线,推广四散技术。依托现有散粮设施,打破制约散粮运输发展的瓶颈,推动形成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具有收纳、集并、中转、运输、储存、发放一体化的散粮运输系统。在太原和其他城市加快发展散粮铁路运输,提升储备库散粮运输和接收、发放功能。在主要粮食生产消费县、市发展散粮汽车运输,逐步建立公路、铁路联运,实现粮食运输的铁路、公路合理分流,发展“门对门”的散粮运输服务。

  (三)建设山西粮食物流中心。

  根据国家《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的原则,在晋中市榆次区建设山西粮食物流中心,承担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能,向省政府和省内粮食企业及种粮农民提供经营、生产信息。山西粮食物流中心作为我省粮食物流建设的龙头项目,逐步建成省内大型粮食物流集团,成为全省粮食物流统一经营价格、科学规划运输线路、合理调配运输工具、引导全省粮食“四散化”流通的龙头企业和中枢。

  (四)建设主要散粮物流节点。

  在主要粮食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建成一批适应散装散卸的省内粮食主要物流节点,完善运输网络,实现与国家主要散粮接点的有效衔接,跨省和省内长短途运输方式的合理转换,提高粮食的快速中转、发运和接收能力。散粮物流节点分为国家级粮食物流节点、省级粮食物流节点和省内区域性粮食物流节点。国家级粮食物流节点的标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年跨省粮食中转量200万吨以上;省级粮食物流节点作为山西粮食物流中心辐射全省的粮食中转运输节点,有效仓容量必须达到5万吨以上,年粮食中转量超过30万吨,具有散粮接收、发放能力(见表一)

  表一   散粮物流节点布局

根据散粮物流节点标准,具体布局是:(1)国家级城市散粮物流节点为大同;(2)省级粮食物流节点为:太原、晋中、离石、屯留、运城、晋城、侯马、新绛、阳泉、忻州、朔州、孝义;(3)省内区域性散粮物流节点为:永济、芮城、盐湖、鸣李、临汾、阳曲、古交、长治、高平、晋中、忻州直属二库、怀仁、介休、大同三粮库、太原北城粮库。


 

  (五)形成主要散粮物流通道。

  根据我省粮食的流向和流量,加强玉米、杂粮生产地区的散粮发运能力和主要粮食品种调入地区的散粮接卸能力建设,形成连接全国的四大粮食流通通道。

  1.太原-华北粮食通道。

  太原市位于省境中央,南北同蒲和石太、太焦铁路在此交汇。“十二五”期间,快速铁路网建设和晋煤外运通道干线建设,将使太原成为通往西北、华北、东北最便捷的交通交汇城市,从而确定太原在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新的枢纽地位。建设重点是:将该通道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山西粮食物流的支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四散化”方式为手段,承担省级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能。

  2.大同-京津西北粮食通道。

  大同位于山西北部,地处我国东中西三大经济区结合部,是京包线与北同蒲线、大秦线交汇点,也是我省连接京津和西部的重要支撑点和我省三大铁路枢纽之一,“十二五”期间,大秦、南北同蒲、太焦线等扩能改造,太中银、朔准等新铁路线建成后,运输能力将大幅度提高。建设重点是:通过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功能提升,整合现有粮食资源,重点推进大同第三粮库、怀仁国家粮食储备建设,提升“四散化”作业能力。

  3.运城-西南粮食通道。

  运城位于山西省西南端,粮食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全市小麦产量及商品量均占全省的37%以上,粮食流通发展潜力大。“十二五”期间,新建的运城至三门峡铁路,连接陇海线后,可缩短通往华东、华南及沿海地区的运输距离。运城南外环高速公路、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建成后,将一步增强沿黄河区域与中部地区粮食运输主通道的联系。建设重点是:整合现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提升主要粮库的现代化功能;有重点地对粮食通道沿线的山西运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山西东留省粮食储备库、山西风陵渡直属粮食储备库等粮库进行散粮机械化作业功能的提升和改造。

  4.长治-东南粮食通道。

  长治市位于我省东南部,交通便利,资源丰富,是新兴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建设重点是:加强玉米铁路外运通道和集装箱专线建设,提升通道沿线屯留国家粮食储备库和晋城国家粮食储备库等散粮机械化作业功能,增强和提升省内粮食散粮物流通行能力。

  四大粮食流通通道建成后,将实现与国家确定的主要散粮物流节点的对接,其中:太原-华北粮食通道将对接石家庄节点;大同作为国家确定的主要散粮接点,将实现与京津各流入通道和西北地区对接;运城-西南粮食通道将与郑州、南阳和西南诸节点的对接;长治-东南粮食通道将直接与河南诸节点对接,提高我省小麦、稻谷的输入能力和玉米、杂粮输出能力。根据全省人口增长幅度,工业化发展速度和“十一五”粮食消费及粮食流通增加量,全省粮食流量以每年2%的速度增长,2010年已达到1135吨,2015年将达到1251万吨。(见表二)

表二  四大通道粮食流量预测?


单位:万吨

 

通道名称

2010年流量

2015年预测流量

太原-华北通道

374

412

长治-晋东南通道

266

293

大同-京津和西北通道

360

397

运城-西南通道

135

149

合    计

1135

1251


 

  (六)提高粮食物流组织化程度。

  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按照国家粮食物流发展规划,加强与产地的粮源组织和铁路、公路的发展工作,建立稳定的小麦、稻谷流入通道和玉米、杂粮流出通道,实现粮食产销的有效对接。加快山西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形成幅射全省的粮食物流中心信息枢纽。鼓励大型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形成一批跨行业、跨地区,集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贸易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粮食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粮食物流。提高粮食市场信息服务水平。发展粮食网上交易,建设以山西粮食物流中心为平台的电子交易网络和以省级粮食物流节点为骨干的粮食物流配货、交易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

  (七)完善加工产业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粮食生产的区域特点,结合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状况,建立三大粮食加工产业集群。

  1.以太原、运城和临汾市为中心建立小麦产业集群。建立5-10个优质小麦生产基地,3-5个有机粮食生产基地,引进先进的面粉加工设备,建成集小麦购销、储存、加工、物流配送、新产品研发为一体的产业群。

  2.以长治、晋城为中心建立我省晋东南小麦、玉米精深加工,杂粮、饲料加工综合产业带。建立5个优质小麦、玉米,2个有机杂粮生产和研发基地,辐射和带动当地粮食加工产业发展。

  3.以晋中、忻州、吕梁、大同为中心建立晋西北和晋北特色玉米小杂粮产业带。建立4个特色玉米种植基地、3个有机小杂粮生产基地,充分发挥我省小杂粮的区域集群优势,大力发展小杂粮加工业,着力打造我省的小杂粮自主品牌,促进我省小杂粮产业化发展,形成优质品种、优势区域的共振格局效应。

  (八)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做好粮食加工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着力推动企业战略性合作与重组。鼓励我省现有粮食加工企业在生产能力、产品品种、资源利用及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整合,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实现粮油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在粮食主产区,要按照市场规律选择一批优势粮食储备、购销和加工企业,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扩大规模,快速实现资本集聚和扩张,形成若干技术装备水平高、市场竞争实力强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2011-2015年,粮食主产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建或整合至少1个以上的集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科研于一体的粮食加工业龙头企业或集团,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实现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循环。

  (九)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创新和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探索各种不同形式的运行机制,向跨所有制、跨地区、跨行业产权多元化方向发展,实现粮食物流和加工业各方利益的互补机制。国有粮食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要求,健全法人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实行规范运作。进一步深化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粮食企业要转变经营理念,立足粮食,探索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子,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粮食物流、加工业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使企业的组织形式、结构布局、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更适应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造就一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家,注重发挥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创新用人机制,培育新型粮食职工队伍。

  (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优质粮基地建设。

  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产业化模式和与农民“二次结算”等方式,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形式,建立优质粮源基地,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生产,为粮食物流和加工提供稳定可靠的优质粮源,提高粮食产品质量和效益。各地要结合当地粮食生产优势,大力推广优质品种,集中连片,实行规模种植。要支持产业化经营企业建立种子培育试验基地,开展优质粮种的培育、引进和对农民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大力发展并不断规范粮食订单经营,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使企业和农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村组干部、农村粮食经纪人、中介组织在联结与服务市场、企业与广大农户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完善和创新农企联结合作机制。

  (十一)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增强全省粮食物流和加工企业的“软实力”。

  引导企业争创 “放心粮油”品牌,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扩大“放心粮油”物流体系的覆盖面。在争创“山西省著名商标”、“山西名牌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同时,努力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充分发挥粮油品牌的扩散效应、产品聚合效应,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核心,整合商标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经营,打造强势品牌,形成产品系列,提高产品档次,扩大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提高商标的知名度。积极建立粮食质量标准和安全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品牌推动,提高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提升粮食加工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二)开展技术创新,发展粮食物流和精深加工。

  鼓励和支持粮食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把握“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的基本原则,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科技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的粮食物流和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我省杂粮生产大省的优势,大力发展以杂粮为原料的食品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粮食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经济效益。按照“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要求,发展主食产业化,推进我省传统主食品工业化生产,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利用我省主产玉米的优势,积极发展饲料加工业,优化饲料产业结构,改进饲料配方技术,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鼓励粮食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创新,把科研成果通过技术转让、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发展粮食现代物流,推进粮油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

  (十三)加快粮食工业园区和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期实施,全省建设10个粮食工业园区,把粮食工业园区建成粮食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载体,真正形成集粮食经营、仓储、加工、配送、物流、信息、会展、认证“八位一体”的粮食产业集群。要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确定的建设战略布局,重点建设以山西省物流中心项目为核心、辐射全省的粮食物流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完善重要的粮食物流节点,使省内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功能更加合理。巩固提高全省“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现全省粮食流通从城镇到乡村、从田间到餐桌的产销信息一体化、结点无缝化、物流网络化、运作市场化的现代物流体系,为粮食加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四)加强对大中城市及其他重点地区粮食应急加工和物流等设施建设。

  在建立全省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外粮食主产省和主销区产销合作,实现粮食品种余缺调剂、优势互补。继续完善《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建设107个粮食应急加工企业,520个供应网点和170个价格监测点,形成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网络。全面提高我省粮食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预警系统。 增加投入,加强对全省大中城市及其他重点地区粮食加工、供应和物流等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应急能力,保证在紧急状态下的粮食市场供应。

  (十五)粮食物流和加工重点投资项目。

  1.物流项目建设内容。

  为实现粮食现代物流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以山西粮食物流中心为龙头,根据散粮节点现有粮食流通设施条件,实际粮食流量,重点加强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达到“四散化”流通的标准。(见表三、表四)

 

表三  山西省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11-2013年建设项目

?

     规划建设内容

规划建设单位

建设和改造散粮中转库

增加散粮收发设施(万元)

增加散粮汽运车辆

粮食物流信息平台(万元)

检测检验设施(万元)

项目工程其它费用(万元)

投资合计(万元)

规模(万吨)

投资(万元)

数量(台)

投资(万元)

山西粮食物流中心

5

3339

1868

30

1500

2270

800

9823

19600

大同市第三粮库

4

1180

1930

16

800

30

25

655

4620

山西东留省粮食储备库

2.5

1200

725

20

1000

100

150

625

3800

山西屯留国家粮食储备库

4.6

2380

904

10

500

30

50

458

4322

山西离石国家粮食储备库

1.5

1119

1505

10

500

20

50

414

3608

合    计

17.6

9218

6932

86

4300

2450

1075

11975

35950

 

 

表四  山西省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14-2015年建设项目
 

投资:亿元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建设期限

1

粮食物流资源整合项目

 

 

2014年建设晋城、侯马、新绛、阳泉上烟、忻州新建路、朔州、孝义国家粮食储备库7个省级粮食物流节点。

2015年建设永济、芮城、盐湖、鸣李、临汾、阳曲、古交、长治、高平、晋中、怀仁、介休、大同三粮库、太原北城库等14个省内区域性散粮物流节点。

储备库功能提升项目

建设改造适应“四散化”的散装散卸设施

1.5

不同运输方式的无缝化对接项目

购置散粮运输工具

1.0

储备库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现有平房仓,建设卸粮坑等散粮接卸设施

2.0

2

粮食物流信息平台项目

建设经营信息和公共信息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粮食物流信息设施,开发相应的信息软件。

1.0

3

粮食检验检测项目

建设省级粮食检验检测中心,完善主要散粮物流节点的检验检测设施。

0.5

4

粮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粮食应急配送、运输和销售网络,重点建设骨干物流节点。

1.5

5

合    计

 

7.5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建设期限

1

粮食物流资源整合项目

 

 

2014年建设晋城、侯马、新绛、阳泉上烟、忻州新建路、朔州、孝义国家粮食储备库7个省级粮食物流节点。

2015年建设永济、芮城、盐湖、鸣李、临汾、阳曲、古交、长治、高平、晋中、怀仁、介休、大同三粮库、太原北城库等14个省内区域性散粮物流节点。

储备库功能提升项目

建设改造适应“四散化”的散装散卸设施

1.5

不同运输方式的无缝化对接项目

购置散粮运输工具

1.0

储备库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现有平房仓,建设卸粮坑等散粮接卸设施

2.0

2

粮食物流信息平台项目

建设经营信息和公共信息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粮食物流信息设施,开发相应的信息软件。

1.0

3

粮食检验检测项目

建设省级粮食检验检测中心,完善主要散粮物流节点的检验检测设施。

0.5

4

粮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粮食应急配送、运输和销售网络,重点建设骨干物流节点。

1.5

5

合    计

 

7.5

 

 

 

  2.物流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2011年-2013年,建设山西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大同市第三粮库、离石粮库、东留粮库、屯留粮库的散装散卸设施和散粮接收发放设施,购置散粮运输工具和检测点检测设备,建设山西粮食物流中心信息平台。

  2014年,建设山西粮食物流中心的第二批节点,建设晋城粮库、侯马粮库、新绛粮食交易市场、阳泉上烟粮库、忻州新建路粮库、朔州粮库、孝义粮库的散粮中转接收发放设施,增加散粮运输工具,建设与省级粮食物流中心的信息连接网络,初步形成全省性的“四散化”运输格局和电子交易、物流点公共服务平台。

  2015年,建设山西粮食物流中心的第三批建设节点,建设省内区域性散粮物流节点的“四散化”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散粮接收发放设备,提高散粮储运能力,实现全省粮食流通的信息联网,基本实现全省大中城市和主要粮食生产、消费县、市的“四散化”运输,实现粮食电子交易,具备完善的粮食检验检测功能,与全国粮食“四散化”流通通道和主要散粮接点相衔接,初步建立起高效精干的现代粮食物流网络。

  3.主食产业化项目。

  根据我省粮食资源和区域性产业发展特点,逐步改变主食的传统蒸煮工艺,主要促进以杂粮为特色的主食产业化发展,在大中城市扶持2-3个主食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在重点县每个县力争扶持1个主食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提高口粮保障供应能力,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消费需求。

  4.利用地产资源优势,建设杂粮加工项目。

  利用我省小杂粮优势,顺应市场需求,改变小杂粮加工小而散的状况,扶持10-15个集小杂粮生产、收购、销售和加工为一体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改造提升落后产能,开发健康、营养、优质、安全的小杂粮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山西小杂粮知名度。

  5.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粮食深加工项目。

  大胆引进资金、技术、人员和项目,扶持大豆产业发展,增加大豆生产和大豆油加工资金投入,增强对大豆、玉米、小杂粮的深加工投入,加大技改力度,提高粮油精深加工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

  四、规划实施

  (一)加大对粮食物流和加工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主食产业化、粮油精深加工等粮食产业化发展,粮油应急加工、应急网点等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及粮油库提升改造、现代粮食物流、粮食交易市场、成品粮低温储备仓、粮食质量监测检验等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促进粮食物流和加工的资金投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粮食物流和加工领域,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为标准,大力吸引外资和省外资本、民间资本投资我省粮油加工产业;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产业园区、粮食物流中心、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项目列入省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粮油精深加工项目,纳入有关部门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农业部门在安排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时,优先考虑粮油精深加工项目;科技部门在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上,优先安排粮食产业化发展项目。

  (三)为粮食物流和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优惠的土地政策。支持粮食企业退城进郊、退城入园、退城进山,优先选址供地;原划拨土地出让所得优先用于新企业的建设。划拨土地需要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土地收益部分优先用于粮食工业园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产业园区建设用地要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予以优先供地;加工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粮油生产的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

  (四)积极落实促进粮食物流和加工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国有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列入省政府名单,接受政府委托、承担粮油储备任务的仓储物流企业,其粮油储备业务自用房产、土地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粮食物流和加工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税部门申请定期减征或免征;对承担政府应急保障职能的应急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五)加大对粮食物流和加工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强对粮食物流和加工企业的融资支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对粮食物流和加工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根据粮食企业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具有粮食收购资质的粮食物流和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引导和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展对粮食物流和加工龙头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鼓励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物流和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六)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大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力度,提高粮食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加大对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形成以省质量监测中心为龙头,省市县三级粮食质量检测检验体系,确保粮食物流和加工的质量安全。

  (七)增强相关部门促进粮食物流和加工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对相关部门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工作职责要予以明确,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高效运行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粮食物流和加工重点项目列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做好粮食风险基金和其他扶持资金的足额到位和使用监管;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科研项目的支持和指导;农业部门要做好粮食品种结构调整和优质玉米、小杂粮的推广工作;金融、土地、商务、交通运输、税务、物价、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履行好相关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不断增强保障粮食安全、加强粮食工作的合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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