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农业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种植业项目的预通知》(闽农厅办〔2012〕271号)要求,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促进项目落实,请你们在明确、细化、落实项目建设具体地点的基础上,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集约建设项目的要求,整合农技、经作、种子、土肥、植保、食用菌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力量,明确职责与任务,建立既协作又分工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围绕“整合项目办大事、集中资金促发展”的要求,促进项目集约、技术集成,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亮点、有科技、有效益的水稻、园艺作物和特色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发挥项目群体效应,力求在建设标准、建设水平、集约化上取得突破,以切实发挥示范效应,辐射带动产业整体发展,做大做强做亮一方产业。
二、明确方案编制的重点内容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要在已上报重点项目具体建设地点的基础上,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突出重点内容。尤其要明确水稻、园艺作物、特色基地重点项目的详细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地点、内容、数量、要求、实施进度以及建设主体等。
(一)水稻。10个水稻生产重点县要建设3个千亩示范片,重点围绕路、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超级稻、优质稻等优良品种,建立优质稻生产基地;开展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展示;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推广集中育秧、全程机械化作业、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节本增效技术,组织开展农民培训等建设内容。要进一步分片细化,在示范片全面开展水稻新品种示范推广、高产创建、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的基础上,选择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一个村开展新品种集中展示工作,展示品种由省种子总站统一提供。
(二)园艺作物。10个园艺作物重点县要围绕开展标准园创建,推广标准化栽培、绿色防控技术,建设水肥一体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茶园,在茶园种树、留草,建设机耕路、灌溉、蓄水等基础设施;开展果树品种结构调整,以新植或高接换种等形式,发展优新果树品种;建设标准化菇棚生产基地,推进工厂化、专业化生产等建设内容。10个县(市)农业局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分类细化项目的建设内容。
(三)特色基地。10个特色基地项目县要立足当地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围绕建立一批粮食、园艺作物特色基地,建设路、沟、渠和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推广标准化栽培、绿色防控技术。10个县(市)农业局要因地制宜,立足实施主体的基础条件,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
三、明确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经营主体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部门项目要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围绕促进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培育一大批规模大、设施优、品牌响的新型经营主体为目标,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重点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的指导、扶持与培育力度,对其租地、农资、农机购置等给予适当补贴,引导推行统一品种、技术、品牌和销售等规范管理。加强对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骨干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采取补贴、项目支持、指导服务等方式,重点培育农机作业、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技术服务组织,鼓励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送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要组织业务技术骨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附后),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于4月15日前以农业局正式文件一式六份上报厅种植业管理处,并发送电子邮件(fjlinwu@126.com)。同时在申报我厅2013年项目时,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和“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不变”的原则,在向我厅相关对口处(站、中心)申报具体项目时,把以上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 项目目标(说明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本项目的任务目标);
二、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本项目的详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量化指标等);
三、 工作措施(完成任务目标的工作措施、技术方法和手段);
四、预期成果(项目实施总体效益分析,包括具体细化的效益分析);
五、项目工作进度与工作安排(进度安排、任务分工与工作内容);
六、 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包括资金总规模,分项资金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