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局《关于下达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75号)文精神,下达2011年中央补助地方监管能力建设装备任务,餐饮食品装备快速检测箱,装备经费381万元,主要用于市(州、地)县的食品安全快检箱的配备。经过省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的工作,已完成招标采购,现将餐饮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配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发设备名称(详见附表)
二、配发设备数量
附表中所列设备第1至63项,每个市、州、地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配发2套(共16套),每个县(市、区、行委)餐饮监管部门1套(共46套),省食品药品监督所4套。
附表中所列设备第64项,每个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发1套(共8套),省食品药品监督所1套。
三、 配发设备要求
(一)充分认识餐饮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配备的重要意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是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科学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于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及重大活动中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起到积极作用,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快检设备配备后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和应用能力。
(二)快检设备基本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需求。检测项目涵盖了目前餐饮服务监管及重大活动保障的食品安全项目,具有检测时间短、检测操作简单容易、试剂耗材成本低的特点。各地在现场快速检测中,筛查并发现可能存在隐患的餐饮食品原料,再可送样进行监督检验,为餐饮监管提供技术支撑。2013年监督抽检工作,要求通过快速检测筛查发现可能存在隐患的样本数不少于送样本总数的30%。
(三)快速检测,是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2012年,省食药局对全省餐饮监管人员已送到国家局理论培训了两次,培训人员近百人,再通过2012年12月18日至19日对快检设备具体的、实际的培训,要求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把快检设备很好的应用于工作之中,对快检设备要有人专门保管、维护,及时检查快到期的试剂,使其为公众的饮食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特别是在重大活动监管中快检设备的耗材所需费用的保障。
附件: 配发快速检测设备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