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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洛政 (2008) 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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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15 02:15:44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22
核心提示: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实现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新突破,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洛阳市人民政府特制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发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洛政 (2008) 91号
发布日期 2008-07-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y.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wgk/21010807/200810/6934.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发展现代畜牧业是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实现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新突破,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和畜产品加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完善服务体系,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推进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现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同步增长,巩固畜牧业在我市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
 
  2.  目标任务:到2010年,使全市畜牧业的畜产品质量与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链条更加完善、生产与生态更加和谐,畜牧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肉蛋奶总产达到120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二、加强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3.搞好优势畜产品区域开发。按照“积极发展猪禽生产、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突出发展奶业”的原则,依托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重点建设以偃师、孟津、洛龙为主的黄河滩区绿色奶业示范带,  以宜阳、洛宁、新安为主的西部丘陵区肉牛示范带,  以偃师、孟津、汝阳、伊川为主的伊洛川区猪禽生产示范带,  以嵩县、栾川、汝阳为主的南部山区肉羊生产示范带,着力培育特色乡(镇),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扶持、科技服务等措施,重点培育10个奶牛、10个肉牛、20个生猪和10个家禽等50个畜牧特色乡(镇),加快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迅速膨胀基地规模。
 
  4.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要求,大力实施“百区千场万户”示范工程,着力发展一批管理规范、饲养科学的畜禽养殖小区,培育一批集约化程度高、品牌优势明显的规模养殖企业,加快畜牧业由传统饲养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建各类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160个,其中奶牛养殖小??40个。新建百只以上肉羊育肥场100个,百头肉牛育肥场50个,50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400个,5000只以上养禽场500个,发展1万个管理规范、生产标准、效益显著的养殖大户。依法解决好畜禽养殖用地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的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
 
  5.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按照“选准一个产品,制定一套标准,建立一批基地,争创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总体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无公害生产,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加大畜禽养殖环保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沼气工程,改善饲养条件与人居环境。力争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80%以上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沼气工程。
 
  三、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
 
  6.  大力培育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畜产品加工为重点,实施名牌战略。做稳扶强做大现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抓好以巨尔、生生、阿新为骨干的乳品加工,  以六合慧泉、伊川杰达肉鸡、洛宁东汉肉鸭为骨干的禽类加工,以偃师众品、春都宏远、洛龙江泰为骨干的生猪加工,  以春都清真、洛龙立丰为骨干的牛羊加工等龙头企业,通过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等手段,迅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招商引进、优化重组、挂大联大等形式,引进和新建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到2010年,全市引进培育达到省级龙头企业标准的畜产品加工企业5家以上,至少有一家达到国家级龙头企业标准。
 
  7.加大畜产品加工业支持力度。每年选择生产规模大,加工能力强,带动农户多,发展前景好的加工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招商引进或挂大联大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量资金,对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各县(市、区)也要拿出一定资金予以配套。
 
  四、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8.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和工作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和工作体系、预警和应急体系、检疫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强制免疫、检测预警、检疫监督等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依照规定将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村级防疫员补贴、疫病监测、检疫等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9.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肉牛、生猪、家禽等良种畜禽繁育场建设,不断完善县乡畜禽改良站(点)。加快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到2010年全市肉牛、生猪、肉羊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0%、85%和75%,奶牛、家禽基本实现良种化。着力加大白马寺种公牛站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积极引进优质高产种公牛,提高冻精供种能力,力争到2010年,年冻精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剂以上。
 
  10.完善畜牧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完善畜禽交易市场和专业市场。积极培育市场营销主体,鼓励龙头企业、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及网上交易等形式参与畜产品流通。开辟绿色通道,对本
 
  市畜牧加工企业和养殖场(户)运送鲜活畜禽(牛奶)及其产品的车辆,免缴路桥通行费。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畜牧业信息网络,积极实施“金牧阳光”工程,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11.加快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畜牧技术推广、培训和服务机构,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畜牧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队伍。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
 
  六、增加畜牧业发展资金投入
 
  12.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扶持力度。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奶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洛政〔2005〕34号)要求,继续对奶牛养殖小区进行补助。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量资金对生猪、肉牛、家禽等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场进行奖励补贴。
 
  13.加大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利用扶持力度。继续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利用秸秆进行青贮的,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洛政〔2007〕30号)规定落实。对新购置牧草收割机械或玉米秸秆青贮机械的,按照国家对农机补贴标准进行直补。
 
  14.拓宽融资渠道。工业和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应向畜牧业倾斜。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应最大限度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息,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吸纳各类资金投资畜牧业发展。
 
  15.认真落实畜牧业政策性补贴。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扶持发展畜牧业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扶持畜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增加对畜牧业的投入。及时总结偃师市奶牛保险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在全市推开。
 
  七、营造良好的畜牧业发展环境
 
  1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措施摆上重要日程。市政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及时研究解决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工商、税务、土地、
 
  规划、环保、财政、发改、金融、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17.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实行现代畜牧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进入全省畜牧业发展重点县或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区),市政府给予奖励,并记重大业绩或重要业绩一次。对发展现代畜牧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区: 河南 
 标签: 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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