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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农〔2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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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3-14 01:27:54  来源:浙江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343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努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决策部署和《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浙农〔2013〕5号
发布日期 2013-01-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nyt.zj.gov.cn/html/main/wjggview/185443.html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

  浙江省农业厅

  2013年1月28日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努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决策部署和《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一)目的意义。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以高效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后几年,是农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赋予了农业现代化新任务新要求;改革开放深入,经济结构调整,浙商回归创业,创造了农业现代化新机遇新动力;自然与市场风险加剧,资源与环境压力加大,投入与成本持续上升,带来了农业现代化新挑战新困难。通过开展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进一步梳理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项行动,实施重点工程,有利于有效调动各级积极性,有机整合各方资源要素,有序深化各项工作举措,从而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赢得先机、形成合力、夯实基础、营造氛围。

  (二)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按照“四化同步”要求,立足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供给、保民生、保安全目标,以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济生态化为路径,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三大平台”,产业、组织和服务“三大体系”,技术装备、资源环境和政策资金“三大支撑”,组织领导、队伍能力和社会氛围“三大保障”为抓手,不断推动农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逐步实现从大宗农业向精品农业、粗放农业向精致农业、自然农业向精准农业转变,着力打造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特色精品农业大省,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新基础,为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作出新贡献。

  (三)目标任务。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农业发展理念、产业层次、产品层次、主体层次、科技层次、装备层次、服务层次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发展实力和活力全面增强,市场基础作用全面显现,特色精品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设施智慧农业水平领先全国,质量品牌强省、现代种业强省、经营效益强省地位逐步确立,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前列。到2015年,全省实现农业增加值185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000元以上,农业劳均产出29000元,1/3左右县(市、区,下称县)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1.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序构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态势良好,产业链和价值链进一步提升。力争粮食总产达到800万吨,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在80%左右,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80%,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5%。

  2.农业经营效益水平。新型经营体系更趋成熟,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经营组织化程度稳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增长。耕地种植业增加值亩均达到3500元,产业化组织带动省内农户数占全省总数60%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标准化生产广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特色优势产品开发势头强劲,产品精品化步伐加快,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60%,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4.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农业基础保障更加稳固,农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有效改善,生产设施化和手段信息化进展快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旱涝保收农田面积占基本农田面积70%以上,标准农田一等田比重在48%以上,农业作业机械动力水平在80%以上,农业信息化水平达到95%。

  5.农业科技支撑水平。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产学研结合更为紧密,技术集成化应用趋势明显,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和到位率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5%,万名农业劳动力拥有农业科技人员18人以上。

  6.农业生态环境水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模式应用广泛,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节能减排和废弃物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资源利用生态化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0%、97%、70%。

  7.农业政策投入水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农业支持保护继续强化,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多元化投资机制有效构建,农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达95%。

  8.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迅速发展,合作社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社会化格局逐步显现,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到位。应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合作社经营面积占总耕地面积45%以上。

  二、专项行动

  (一)实施产业集聚化行动。坚持产业布局和规模集聚、产业体系和功能融合,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力推进产业功能区和集聚区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培育主导产业,积极开发新兴产业,综合配套农产品加工、物流业和其他服务产业,提升现代产业层次,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1.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年度计划,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完成500万亩任务,并基本达到一等田标准。增加有效投入,实施水稻生态补偿制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配套,鼓励村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投资。坚持建设、管护和利用并重,严格防止用途改变、功能退化,增加粮食复种指数。同时,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广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和“千斤粮万元钱”高效模式,培育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效益。大规模组织高产创建和高产竞赛,扩大推广超级稻,提高粮食单产。到2015年,创建部级万亩示范片100个和省级千亩示范片300个,粮食亩产达433公斤以上,确保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2.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整合资源要素和资金项目投入,定期组织项目推介和对接,引导多元化经营主体落户,集中改造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设施。坚持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结合,组织技术人员组团服务,提升科技、产品和经营档次。创造条件组建管理和经营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和后续管理办法,保障持续高效运行。注重发挥示范作用,运用现场参观、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途径,使园区的品种、科技和经营模式等不断扩散。到2015年,分别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100个、200个、500个,面积达400万亩,园区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同类产区高20%以上。

  3.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坚持整体规划和一体化开发,打造一批依托产业、功能完备、经营集约的规模化农业综合体。调整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集中连片,打造一批专业化、集聚化的产业带和产业群。建好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郊区的都市型产业区、环杭州湾和浙东沿海地区的加工出口型产业区、金衢丽地区及部分欠发达山区的生态型产业区“三大板块”,充分显示产业结构、功能定位的差异化。

  4.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地域特色产业和比较优势产业开发,加快特色水果、茶叶、畜产品、食用菌等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大中城市近郊叶菜功能区27万亩。依托基地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实施农业文化创意工程,开发农耕文化产业和创意产品,发展农业生物产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兴产业基地,培育农业发展新增长点。建好台湾农民创业园、浙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引进资本、技术和人才等优质要素,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二)实施产品优质化行动。坚持做大做强品种优、品质高、品牌响的特色产品,从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入手,大力推进农产品特色化、精品化,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逐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应用主体培育,建立标准化应用与产业项目扶持联动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和应用管理,“两区”标准化生产实现全覆盖,合作社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70%。加强农产品和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和非法添加投入品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农药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制度,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健全绿色防控体系,到2015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普及率达80%以上。稳步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追溯、退出召回等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县创建,加强生产全程管控和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经营主体防控责任制,强化免疫、检疫、检测等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植物检疫,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疫情防范,抓好关键季节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3.加强“三品一标”产品开发。大力建设“三品一标”产品基地,组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进“两区”整体认定无公害产地,扩大“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和产业规模。完善以检查、监测、预警、退出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制度,维护企业和产品形象。到2015年,累计通过认证的“三品”达5500个以上、面积达1500万亩以上。

  4.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完善品牌创建激励机制,支持参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农产品,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整合同类优质农产品品牌,鼓励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合作社统一使用品牌,有效创建区域公共品牌。加大品牌形象宣传和品牌产品营销力度,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注重品牌保护,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保证品牌产品质量和信誉。三年新增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300个以上。

  (三)实施生产设施化行动。坚持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和农场生活设施联动,大力推进农田园区化,推进工业化成果和工程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条件。

  1.改进农田基础设施。实施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土地整理,改善农田排灌体系、电力系统和田间操作道,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肥种植和增施有机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标准农田占补管理,强化地力监测和培育,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高。到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达80%。

  2.改进农业生产设施。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健全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教育与培训体系、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机化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制推广,拓展设施装备应用领域。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扩大钢架大棚、避雨栽培、防灾减灾和畜禽饲养、贮料等设施应用,推进粮油和主导产业生产机械化。改进产后处理设施,推广应用粮食烘干加工、农产品清选分级、储运保鲜等设施设备,完善农产品市场冷链系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到2015年,设施种植业面积达300万亩以上,畜禽设施养殖占比达40%,农机总动力达2700万千瓦,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0%以上。

  3.改进国有农场设施。盘活农场资产资源,争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业产业提升等项目支持,鼓励农场参与“两区”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加强农场山塘水库整治,提高防洪抗灾能力。实施农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完善水、电、路等综合配套,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按照合并重组、提升发展、退出撤销相结合的思路,深化改革,优化布局,着力建设产业化、股份化、集团化现代农场。

  (四)实施经营组织化行动。坚持主体经营规模化、经营主体合作化方向,着力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

  1.培育专业化主体。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引进大学生从事农业,稳定扩大农广校招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纳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途径联合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大企业。深化合作社“五化”创建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组建联合社(联合会),培育一批大社强社。鼓励种养大户开展工商登记,按企业方式运作,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到2015年,合作社社员和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60%,年销售额超1亿元农业龙头企业达600家。

  2.促进规模化生产。加强土地承包管理、经营权登记和纠纷调解仲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经营权权能。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流转土地,推进整村整组连片流转,创造生产要素集约化经营条件。健全县乡村流转服务体系,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服务。到2015年,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50%以上。

  3.推动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业生产、农资经营、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主体,通过要素入股开展合作,使不同主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推进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等经营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企良性互动,构建产业化组织体系。

  4.推进市场化发展。加强农村要素市场培育,推动品种技术权、村级集体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理有序转让,实行市场化配置,激活农业生产要素。加强农业服务市场培育,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发育、形式创新和效率提高。加强农产品市场培育,改造提升农产品市场,发展贩销大户、展示展销中心等营销组织,培育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举办各类农业展会和农事节庆活动,促进贸工农、产供销紧密衔接。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参与国(境)外展示展销,培育多元化市场。到2015年,农副产品进出口额达175亿美元。

  (五)实施技术集成化行动。坚持产学研有机结合,完善技术创新推广体系,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熟化和转化,推进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综合运用,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1.强化产学研结合。加强“三农六方”科技协作,联合突破一些生产急需技术。组建产业技术服务团队,集中各方科技力量服务生产。引导科技人员面向生产开展研发,鼓励科研院校与企业、合作社协同攻关。依托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主导产业区域试验站,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

  2.强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骨干龙头企业,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新品种选育推广,着力推动品种创新。择优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新型栽培和养殖、加工贮运、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核心技术,示范应用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和生物疫苗、生物饲料等。推进多熟、高效、集约农作制度创新,集成推广粮经结合、立体种养、农牧循环、水旱轮作等高效种养模式。加强农机农(牧)艺融合示范区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作业规范和标准,促使农机农(牧)艺协调共进。到2015年,种植业生产用种商品化率、生猪统一供精率分别达70%和67%以上。

  3.强化技术应用到位。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抓紧科技示范场、示范户培育,形成“专家团队+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成果推广转化机制,以点带面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进校(院)地、校(院)企合作,广泛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建立健全包基地、包农户、包项目服务机制,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真正入地。到2015年,创办1000个科技示范场(基地),培育10万户科技示范户。

  (六)实施手段信息化行动。坚持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实施智慧农业建设工程,加快自动化控制设施和智能化技术装备应用步伐,提高农业经营管理各环节信息化水平。

  1.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农业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灾害防御等监测预警。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和门户网站,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农业行业监管、政务办公信息化。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衔接、资源共享和高效使用。提升农民信箱系统功能,基本实现万村联网,新建专业性管理服务平台5个。

  2.加快信息技术应用。积极运用现代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及卫星定位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管理的精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推广以物联网技术为先导的设施装备,推进农业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数字化管理,健全商品猪二维码标识和能繁母猪RFID信息预警系统,推行农情监测、生产监控、远程诊断以及精准施肥、灌溉、喂料等信息化,实现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开设商务网站和网上直销店,缩短产品销售环节。到2015年,建立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基地200个,建成省级农作物病虫害远程视频会诊中心1个、市级分中心11个、县级会诊室32个。

  3.加快信息传递服务。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健全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培养信息员队伍。拓展信息收集、发布渠道,办好官方微博和信息刊物,探索信息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加强农情信息和行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生产、市场、价格等信息,有效服务生产经营和决策管理。

  (七)实施环境生态化行动。坚持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加强农业资源生态保护,推行节约集约型生产制度,加快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1.深化清洁化生产。多层面采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措施,减少农业资源消耗。广泛应用喷灌滴灌、肥水同灌等设施和低耗能、高效率农机具。认真落实禁限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规定。改善施肥用药结构,推广精准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加大环保型饲料、兽药应用,促进种植业清洁化生产和畜禽健康养殖。到201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5%以上。

  2.深化废弃物综合利用。广泛推广“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型发展模式,建立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基地对接机制。加强废弃农膜、农药和兽药等包装物回收处理,加强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种植和农产品加工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沼肥储运配送体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到2015年,“三沼”综合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分别达95%以上,沼肥利用面积150万亩。

  3.深化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推进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太阳能等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稳步发展户用沼气和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扩大沼气集中供气发电,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三年内,新增沼气池容30万立方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0万平方米,创建清洁能源示范村200个。

  (八)实施服务社会化行动。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自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配套,实施农业服务提升工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

  1.推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要求,坚持“多功能、一体化”职能配置、“3+X”服务模式和“1+N”组建方式,全面建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突出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条件改善与能力提升相结合,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条件建设,实现从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支撑、有保障“五有”向机构设置优、人员结构优、条件手段优、管理运行优、服务绩效优“五优”转变。加强内部运行和责任管理,强化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拓展服务职能,有序开展农产品营销、土地流转、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机管理等服务。

  2.推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围绕生产开展服务,引导科研院校利用技术人才优势服务农业。进一步培育农机、粮食、植保、沼气等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推行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动物诊疗等专业化服务。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完善治理结构,管好用活集体“三资”,发展物业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统一经营服务功能。到2015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5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3.推动完善专业化服务机制。推行承包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合作社、农产品基地直接挂钩,定期定量供给服务产品。推行代理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收代销以及项目财务代理等中介服务。推行融合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既销售农资产品又开展技术指导,促进技物供给结合。推行保姆式服务,引导服务组织针对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需求提供服务,实现单个环节服务向全程服务延伸。

  4.推动完善金融保险服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范围,提高赔付标准,简化理赔手续,有效发挥保障作用。广泛开展“银农”合作,引导金融系统拓宽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授信,引进金融资金支持农业。探索拓宽农业融资抵押物,鼓励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担保,拓展农业融资渠道。

  三、重点工程

  (一)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项目,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健全标准农田数量、地力等级、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和长效养护机制,稳定提高农田质量。实施绿肥种子补贴,每年建立100亩以上绿肥示范基地800个以上、面积30万亩以上,种植冬绿肥250万亩以上,推进农田绿色过冬。实施商品有机肥生产使用补贴,扩大安排土壤有机质项目,每年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方200万亩。到2015年,全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0万亩次,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增加30%以上。全面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建立防控治理技术路线。

  (二)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健全标准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三年累计制修订40个左右农产品生产标准、加工包装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强化标准示范推广,三年累计实施标准化项目100个左右,面积达50万亩以上;整建制创建10个以上标准化示范县。扩大建设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农产品出口标准化基地等。加强监督检测,省级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年均10000批次以上;继续推行“五有一追溯”产地管理制度,创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县10个。广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组织品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和宣传推介,每年新建80万亩以上“三品一标”种植业基地。

  (三)农业机械化促进工程。完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抵押贷款和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农机服务体系,新建农机化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基地1000个,培育农机化服务中心1000个。探索农机农艺(牧艺)融合机制,建立150个以上示范基地。加快水稻育插秧、油菜收获、粮食烘干、畜禽养殖自动喂料系统等机械化示范,到2015年,水稻机插面积达300万亩,粮食烘干能力达300万吨,新建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设施3000万平方米。强化农机推广鉴定、质量检验和生产监管,建好农机产品检测基地和50个农机安全检测中心。

  (四)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深入实施0406计划、现代种业发展等项目,推进新品种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提高优质良种覆盖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建好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库。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支持,争取育成国家级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3个,每年选育1-2个农作物突破性品种、筛选5个左右主导品种。加强新品种繁育和展示,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改良中心10个,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800个、示范品种2000个次左右。落实订单良种奖励政策,加大杂交水稻订单品种补助,水稻主导品种推广面积超800万亩。办好浙江种业博览会,建立品种交易平台。加强种业企业育种中心和生产加工检验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种子营销网络,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到2015年,种业销售额达260亿元以上。强化品种审定和质量监管,建立40个种子质量检测和市场预警信息站。

  (五)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等政策,实施一社一大学生、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等培养计划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每年完成职业技能和专项技术培训50000人左右,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30个左右,全省培训新型农民100万人。抓好农广校教学管理和设施建设,每年招生4000人以上。举办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招聘会,吸引5000人以上大学生从事农业。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税费信贷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设备改造、技术引进、科研开发和基地建设,组织企业与基地对接,搭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平台。强化合作社扶持措施,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建好省级1000家示范性合作社,培养合作社职业经理人150人以上;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探索合作社发展新路子。加强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培育,到2015年,全省专业种养大户累计达24万户。

  (六)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建成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0个、示范区100个、示范企业100个。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加强废弃物集中处理,建好60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和一批有机肥加工企业。实施沼气补贴项目,新建50个左右规模畜禽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00个养殖场(小区)和3000个户用沼气工程。落实农药减量控害、生物防控等措施,每年建设100个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农作物综合防治技术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面积1000万亩次。

  (七)农业服务提升工程。加强服务条件建设,建好1000个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抓好82个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重点建设培训教室、业务用房、产品检测室和试验示范基地等,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行政执法等设施配备,加快相关领域实验室改造,基本建成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行农资产品连锁经营和集团采购,扩大生产性服务外包,分别新建农机、畜牧、植保合作社200个、100个、200个。

  (八)智慧农业建设工程。完善智慧农业发展政策,加大智能大棚、光温水控制系统、远程监控、作物数字化设计等应用扶持,推广应用物联网等设施智能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生产基地和项目,新建智能化大棚100万平方米,建成10个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完善农产品网络营销,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系统改造,推动建立10个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逐步打造集展示、交易和结算于一体的浙江农产品网络商城。升级农民信箱系统,建立系统“云平台”。全面建成以农业“两区”和标准农田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好300个左右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触摸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搭建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基本建成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农药管理、农资经营、农产品质量追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系统。

  (九)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探索运用资本运作、资产盘活、资源开发、结对帮扶等办法,促进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开发营运,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每年启动建立物业经济扶持项目200个左右,稳定增加物业收入。探索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抓好1000个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推进集体经济收益权物权化,提高农民财产收益。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建立项目储备库,每年落实项目4000个左右,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新建30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按照“三年一轮审”要求,每年组织1万个村社财务清理和审计,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

  (十)农业文化创意工程。挖掘农业文化内涵,拓展农业观光、体验、教育和文化等功能。开展农业农村传统民俗、遗址、技艺等发掘整理,鼓励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分类建设10个左右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农业文化产业园、博物馆。完善休闲观光农业政策措施,建设一批融产业开发、自然景观于一体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成全国休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5个。鼓励发展创意产业,进一步推进生产创意、产品创意和品牌创意。积极举办农业文化节庆、农业吉尼斯创建、创意产品展览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推介,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发展,把三年行动实施作为农业工作的主抓手,根据行动制订措施,围绕行动安排工作,结合行动落实项目。健全责任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加强计划管理,滚动编制年度计划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增强工作针对性。强化任务落实,推行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评定和结果运用。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目标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改进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政策投入保障。结合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实施,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价格保护和市场调控机制,争取财政加大投入,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引入工商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壮大农业投资规模。加强政策投入绩效评估,建立项目补贴阳光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改革创新保障。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农业现代化制约瓶颈、顺利推进三年行动的动力,实行面上改革创新与点上改革试验相结合,全方位加强政策、制度设计,着力构建农业现代化普适性、长效性的制度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互促互动关系。创新农业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合作化、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体系。创新农村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农业市场化,引导优质资源要素流向农业,不断激发发展活力。

  (四)体制机制保障。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业立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六五”普法宣传,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使三年行动各项管理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下放权力,改进许可审批办法和程序,提高办事效能。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专家智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三年行动涉及的政策设计、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更加科学。完善评价机制,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评价并通报结果。

  (五)队伍作风保障。适应农业现代化客观要求,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调整充实人员,理顺职能关系,使三年行动相关任务的承担相对集中,形成职责明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的组织体系。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创新谋划能力、科学决策能力、高效执行能力和依法监管能力,形成快捷高效的运转机制,切实担当起三年行动责任。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系基层、服务三农制度,深入开展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深化农村综合调查联系点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六个一”机制,切实解决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弘扬农业部门核心价值观,为三年行动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六)环境氛围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强化系统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三年行动的强大推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挖掘总结基层干部群众的成功实践,塑造先进典型,树立示范样板。大力开展舆论宣传,办好系统自身宣传阵地,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络,全方位宣传农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好成果,使三年行动赢得社会广泛了解和支持。加强阶段性工作总结,强化交流沟通,全力营造上下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进的良好氛围。

 地区: 浙江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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