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已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1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把标准化工作作为“质量兴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积极开展各项标准化工作,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覆盖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业企业标准化从制订单一产品标准向建立标准体系拓展和完善,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进和完善。但总体而言,我区标准化工作水平还不高,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尚待加强,企业技术标准创新能力较弱,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缺乏有机结合,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标准体系不健全,我区标准化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
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利于企业通过对标准的有效利用,提高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全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科学合理有效利用优势资源,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新疆科学跨越发展。
为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标准创制和应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促进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地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有效推动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自治区一、二、三产业全面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惠及民生有关领域标准化工作;以技术标准创新为重点,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不断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坚持市场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切实发挥企业在标准研制、实施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对先进技术标准的有效利用和技术标准创新,提高全区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一、二、三产业,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全社会的生产效能和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明显增强;标准化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升。力争将我区建设成西部地区农业标准化的引领区、特色服务业标准化的示范区、中亚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活跃区。
(二)阶段性目标(到2015年)。
——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地方标准数量达到1500项,基本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联盟标准化有序发展。
——标准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标准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优势产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达到国内先进、西部领先水平,部分产品技术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我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数量达到150项以上、国际标准数量达到3项以上。
——标准实施效益明显增强。各相关方协作的标准推广应用机制进一步健全,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40%,其中大宗农产品达到80%。新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30个,在10个县(市、区)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标准化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组建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的数量增加至10个以上。培养10名以上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首席专家,建立由1000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自治区标准化、WTO/TBT资询专家库。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
1.大力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发挥矿产和农牧产品资源优势,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提高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为重点,构建和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强化科研创新,加快标准的更新和提高,研制产业急需、具有创新成果和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标准。促进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助推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和储备基地、石油化工基地、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出口基地、棉纺织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专栏1 特色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石油和化学工业
开展石油天然气下游产品、石化衍生产品和聚氯乙烯、离子膜烧碱、高效复合专用肥、无机盐的先进生产技术标准研究。研制油砂、页岩气开发与保护标准。
02煤炭、煤电和煤化工产业
研制煤炭、煤层气开发利用与保护标准和煤电、现代煤化工的先进生产技术及生产安全保障标准。
03轻工业
建立健全造纸、塑料、皮革、家具及人造板、日化、工艺美术等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研制塑料制品防老化及回收技术和节水灌溉器材、植物化妆品、和田地毯、和田玉、民族特需产品、特色旅游纪念品等相关标准。
04食品加工业
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研制特色林果产品、农产品和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其他特色食品生产加工技术和质量安全标准。
05纺织业
完善以棉纺织为主的纺织深加工标准体系,加快研制紧密纺、涡流纺、高档气流纺等新型纺纱、高性能粘胶纤维、特种合成纤维、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新疆各民族服饰标准研究。
06有色金属业
建立和完善铜、镍、黄金、铅、锌等重要有色金属的采、选、冶、加工等技术标准体系,研制有色金属的采、选、冶、加工等生产技术标准,开展无害无尾矿选矿和冶炼技术标准研究。
07钢铁业
研制高附加值的板带材、长材、管材等产品标准,开展钢铁业先进工艺技术标准研究。
08建材业、建筑工程
不断完善水泥、玻璃、陶瓷、墙体材料等建材标准体系,研制建材工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开展新型生态建材、绿色建材技术标准研究。
研制和完善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与验收和生态人居环境、抗震防灾等领域标准。开展安居富民工程等相关标准研究。
2.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建立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以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为切入点,研制可形成新的产业或增强产业竞争力的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竞争力。
专栏2 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新能源产业
结合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风能、太阳能产业标准体系,研制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太阳能光伏发电单晶硅和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及配套产品等技术标准。 开展生物能源、干空气能等相关技术标准研制。
02新材料产业
建立和完善铝电子材料、新型储能电极材料等标准体系,研制化工新材料、稀有金属新材料、光电功能材料、高纯度高性能合金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等技术标准。
03生物产业
建立健全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等领域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新疆中(维)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立新疆地产中药材(民族药材)标本库,建立中(维)药材种植GAP示范基地,制修订维药药材质量标准,开展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的研究。
研制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饲料及饲料用酶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技术标准。
04先进装备制造业
在输变电装备、先进农牧机械、石油石化装备、干空气能应用设备、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设备、矿山设备及清洁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开展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研制。
05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
围绕新能源、石油、电力、农业、多语种信息交换等领域特色电子产品开发,研制热敏元器件、自主知识产权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生产和管理、物联网应用等标准。
3.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标准化责任意识,推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在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出口企业、产业园区重点骨干企业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扶持中小微企业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消化吸收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支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完善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努力提高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引导企业树立“科研—标准—产业”同步理念,加快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步伐,促进优势技术和关键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增强我区企业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强化农牧业标准化工作。
围绕粮、棉、果、畜、区域特色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完善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研制高效节水、投入品安全控制、生产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标准。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高效节水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大农业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发挥农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作用,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加快标准粮田、高标准棉田、“菜篮子”工程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步伐。结合自治区名牌战略实施,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农业良好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化生产等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综合效益。
专栏3 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设施农业、高效节水
建立和完善高效优化栽培、多熟高效种植、人工饲草料地建设、节水灌溉等标准体系,研制设施栽培、灌溉节水等技术标准。
02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
完善农药、饲料添加剂、兽药残留物限量标准,研制农(兽)药、化学(生物)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风险评估标准。
03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技术规范
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畜禽品种改良冷链技术标准体系、林果业良种苗木繁育技术标准体系。
以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菜篮子”质量安全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产地环境安全评价、质量风险控制评价等技术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特色畜产品标准体系:研制肉、毛绒、皮张、乳类(马奶、驼奶等)、禽蛋等畜产品及饲料、冷冻精液质量安全标准,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生产和质量分级标准。
特色水产品标准体系:研制新疆土著鱼类(丁鱼岁、白斑狗鱼、河鲈、裸腹鲟、北极鮰、塔里木裂腹鱼、欧鲶、梭鲈、哲罗鲑等)的品种选育、人工繁育技术、养殖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
特色林果及其制品标准体系:研制库尔勒香梨、鲜食葡萄、酿酒葡萄、黑加仑、西梅、无花果、哈密瓜、苹果、石榴、杏、枣、核桃、巴旦木、阿月浑子等特色林果的品种选育、种苗生产、产品质量、药物残留和有害元素、重金属限量、保鲜、贮藏、加工等相关技术标准。
04农产品流通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现代农产品物流等标准体系,研制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农产品质量等级、包装及标识、仓储设施、运输、配送等技术标准。
05动植物疫病防控
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标准体系,研制动植物疫病有效防范、应对外来有害生物等关键技术标准。
06农业社会化服务
建立和完善粮、棉作物机械化种植采收标准体系,研制和完善农机产品生产、流通、维修、作业、管理等标准。
07林业、草原生态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防沙治沙、草原生态保护为主的生态工程,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绿洲防护林建设,森林防护等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标准体系,研制森林、草原退化控制,森林、草原消防,林业、草原信息和装备,绿洲人工生态,水土流失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治水资源污染,防沙治沙,退牧还草,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标准。
(三)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适应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研制物流、信息、金融、商贸、居民服务、文化产业、旅游、特色餐饮等领域标准。引导各类企业加大对服务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促进物流、信息、金融、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融合。增强生活性服务业标准的实施效果,培育一批旅游景区(景点)、物业、特色餐饮等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促进服务业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专栏4 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物流业
建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代理联运等现代物流标准体系,研制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物流设施设备、物流管理、物流服务和现代大型物流中心或园区等公共物流技术标准。
02信息和金融服务业
制定和完善多语种信息服务、集成业务系统、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网上结算等新型信息和金融服务标准,完善互联网、物联网、电子政务等相关服务标准,开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险营销、保险中介等保险服务标准研制。
03商贸服务
建立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商贸服务标准体系,在商业领域推广以条码技术、商品分类编码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流通标准;开展以电子收款机、前台交易数据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商品销售信息化管理标准研究;开展以电子订货系统、电子数据交换、仓储管理自动化为主要内容的商品通信和配送信息化技术标准研究。
04居民服务
研制物业管理、家政、养老托幼、病患陪护、婚庆婚介、殡葬服务等标准。
05文化产业服务
制定和完善区域特色影视传媒、新闻出版、网络文化、演艺、动漫、会展和娱乐业等相关服务标准。
06旅游服务
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旅行社管理、旅游酒店、旅游设施设备、旅游安全等相关标准,开展旅游景区(景点)、乡村休闲旅游等服务标准研究。
07特色餐饮服务
研制特色餐饮、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等相关服务标准。
(四)加强节能环保标准化工作。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用和民用、公共机构等领域制定完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清洁生产、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标准。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严格实施国家有关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控制、建筑节能、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强制性标准。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在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倡导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建设。
专栏5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环境保护
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制和完善地方大气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标准。
02能源节约与管理
研制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高效节能技术等标准。研制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标准。
03水资源节约利用
建立健全高耗水行业用水限定标准,研制节水、用水审计、工业废水利用、生活污水利用、工程水利、水资源配置与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04资源循环利用
开展再生资源利用以及建筑废物、餐厨废弃物、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标准的研究。
(五)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
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新疆,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标准研究,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要基础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力度。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和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府服务绩效。
专栏6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公共教育
研制学校建设、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标准。研制教育评价、公共教育资源开发利用、职业和社区教育培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领域的标准。
02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
研制人才服务、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指导、人事劳动档案管理、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管理、劳动定额和劳动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和生育保险等领域的标准。
03基本社会服务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地名管理、慈善与志愿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困难群体、灾区群众、优抚对象等亟需的标准。
04公共医疗卫生
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卫生、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口岸卫生检疫等领域标准的研制。
05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
建立城市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研制城镇给排水、燃气、供热、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市政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标准。开展村镇规划、环境综合整治等标准研制。
06公共文化、公共体育
研制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公共演出场所、社会艺术教育、社区文化设施、农村文化设施等领域的标准;开展自治区文化市场资格准入标准研制。
研制体育活动组织与安全和体育场馆、运动设施、体育器材和用品的管理与安全使用标准,开展特色体育竞赛、体育表演等服务标准的研究。
07 公共交通
研制道路交通客运服务、城市客运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维护、管理等标准,开展公共交通线网优化、专用道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等方面的标准研究。
08公共安全
初步建立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研制公共安全基础、安全防范、风险管理、公共安全应急装备、公共安全教育等标准;制修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公共设施与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突发事件应急、防灾减灾、应对恐怖袭击等领域的标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等标准的研究。
(六)扩大标准化交流与合作。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优势企业组建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工作。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衔接配套,开展重大标准化项目研究、重要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探索与中亚国家、区域标准化组织建立标准化科研合作新模式,加强资源与信息共享,提高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七)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体系,搭建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主要贸易国和地区、重点贸易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通报发送和应对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区产品出口信息库、标准文献数据库,指导和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增强应对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
(八)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
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强标准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标准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各类标准数据库,为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法规、信息、管理、技术咨询和服务。培育和发展标准研究、咨询服务、合格评定等标准化技术中介服务组织,为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学规划检验检测机构布局,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强对技术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中心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实施标准的验证能力和水平。
(九)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和信息反馈。
认真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跟踪制度,重点监督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将监督检查信息记录用于企业诚信管理。对不执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依法查处。研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促进标准制修订与标准实施有效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自治区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展改革、经信、财政、科技、质监、国土资源、商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要求,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本行业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工作。
(二)建立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自治区每年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并纳入预算,用于地方标准制修订、社会公益性标准化工作、重大标准化研究项目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基地建设等,重点保障现代农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等方面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并对承担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单位予以资金补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出资参与标准化活动。在企业发展及工程建设中确立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标准化工作,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标准化经费保障机制。
(三)完善地方标准化法规和政策。
按照法定程序,加快制定和完善与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相适应、符合我区标准化事业发展实际的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质监与有关部门要出台标准化发展激励政策,推进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将形成标准作为科研立项和验收的考核指标,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成果申报自治区科技进步奖。
(四)加强标准化宣传和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标准日”,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讲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加强标准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建立和推行标准化工程师资格认证制度,建设结构合理的自治区标准化人才队伍。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建立专业齐全、满足需求的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库和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