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强化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全区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和《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武食药监〔2012〕94号)精神,结合全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工作
要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生产和记录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建档率达100%,索证索票率达100%,购进验收记录完整率达100%。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加大对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善委托生产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生产企业信用档案,推进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和药品零售药店兼营保健食品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企业办理保健食品登记备案,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现场审查工作,确保年底登记备案率达100%,备案工作实现全覆盖。
三、加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违法违规声称有关功能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等功效的保健食品。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要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要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经营者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无法追溯产品源头的,依法责令停业,并严肃处理。三是要加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和广告监管。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将标签标识、说明书作为日常监管中的重要内容,从严查处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视、报纸等媒体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12年要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对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料购进、生产和记录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出辅助降血糖、减肥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添加药物、非法添加化学成分专项整治,严查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结合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原辅料使用、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要及时取缔;对普通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和违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负责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要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认真做好保健食品监管的宣传,主动宣传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措施和成效。面向公众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消费意识。加强保健食品信息报送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全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阶段性督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