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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陕牧发〔201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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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11-23 02:50:02  来源: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71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兽医事业发展思路和兽医公共服务重点,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促进“十二五”时期全省兽医事业全面提升,按照《全国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陕西省农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陕西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陕牧发〔2012〕73号
发布日期 2012-08-06 生效日期 2012-08-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兽医事业发展思路和兽医公共服务重点,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促进“十二五”时期全省兽医事业全面提升,按照《全国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陕西省农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兽医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doc》。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规划 农业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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