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分析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6〕98号)精神,结合2006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决定在全省开展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省内鲜、冻猪肉产品全过程的安全状况的实地调查和抽样检测,掌握了解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加工和猪肉消费各环节的安全状况、政府监管与企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现状,分析我省猪肉产品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危害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二、工作原则
本次调查是为国家、省了解掌握猪肉产品基本状况和监管情况采集和提供基础数据,不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作任何评价,不作为监督执法依据。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调查人员不得公开和扩散调查资料和数据。
三、工作内容
(一)政府监管信息
1、猪肉安全监管机制调研
各地监管部门职能分工,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和监管措施。
2、监督执法信息收集
养殖环节、生猪流通环节政府监督状况;定点屠宰企业审批和监督状况;私屠滥宰查处情况;监督抽查结果(见附件3);专项整治情况。
3、监管部门信息交流
定期组织各相关监管部门交流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探讨猪肉监管的有效措施。
(二)生产经营环节信息
1、关键环节调查
(1)流通销售环节。调查内容:鲜冻猪肉消费量;鲜冻猪肉(含白条肉、分割肉)食品安全状况;市场准入与流通过程的安全控制措施;鲜冻猪肉批发商情况;鲜冻猪肉(含白条肉、分割肉)供应来源状况。调查对象:分别选择1-2家猪肉批发市场、9家农贸市场(按照市场在城市的布局即市中心、城乡结合部、乡镇分别选取3家市场)、6家大、中型超市与便利店(分别选取2家),开展现场调查。
(2)屠宰加工环节。调查内容:鲜冻猪肉(含白条肉、分割肉)食品安全状况;屠宰企业对猪肉安全控制体系状况;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与处理情况;生猪供应商的来源;各地屠宰加工企业机械化与定点设置的总体状况。调查对象:选择与流通销售环节状况调查相关的,企业水平层次有代表性的4-6个屠宰企业,开展现场调查。
(3)生猪养殖供应环节。调查内容:生猪的质量安全状况;生猪供应商或基地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生猪异地流通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调查对象:选择与屠宰加工环节状况调查相关的,供应量占前3-5位的主要生猪供应商或基地,开展现场调查。
关键环节调查表与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企业信息交流
分别组织召开养殖、屠宰加工、流通企业座谈会,了解行业动态、发展趋势、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行业信息,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投诉信息
调查期间各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
(四)猪肉安全事件信息
调查期间发生的猪肉安全事件。
(五)完成调查报告
在上述信息收集和调查的基础上,各市局汇总、整理本地调查信息,并完成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情况、调查结果与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监管建议等。
四、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省局统一组织,各市局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市分别在2006年7月和12月完成本地2006年上、下半年猪肉安全状况调查与分析工作,并分别与7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调查汇总结果(附件2和附件3)与阶段报告,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签章)同时报省局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发生猪肉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形成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和危害程度等)上报。
在2007年1月8日前完成《本市猪肉类食品安全状况》的报告,报告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签章)报省局食品处。
附件:1、鲜、冻肉产品安全信息全程采集表【官网附件不能下】
2、鲜、冻肉产品安全信息全程采集汇总表
3、鲜、冻肉中违禁及限量兽药残留状况调查汇总表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