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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德政办发〔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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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2-13 14:08:49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23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8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德政办发〔2011〕4号
发布日期 2011-01-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为深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8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整治任务

  (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地沟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二)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三)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对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经营的食用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四)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以城市(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行为。

  (五)商务部门负责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六)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督促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建立台账。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

  (七)发改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协调,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定、监督和管理。

  (八)环保部门负责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

  (九)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

  (十)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地沟油”问题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有关“地沟油”犯罪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1月31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进行部署和调查摸底,并于1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食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集中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安全整治及餐厨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的黑窝点,规范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散装不符合标准食用油、“地沟油”等不法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政府于5月5日前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经信、公安、监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住建、环保、城管执法、工商、质监、商务、粮食、畜牧兽医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要建立县(市、区)长负责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及时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要健全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滋生“地沟油”的问题。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2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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