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质检监函〔2011〕89号)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质检监函〔2011〕8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01-16 10:49:41  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2324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质检总局在原《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2006年)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监函〔2011〕89号
发布日期 2011-12-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3-09-04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详情请查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质检监函[2013]50号)

  各有关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我司在原《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2006年)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规范》,现印发施行。

  附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 附件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17)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