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总项目: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审批程序
分项目: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国家对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6号令)
三、 许可条件
(一)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评估合格。
(二)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应为非疫区。应提供必要的资料,证明向中国输出的食品所用动植物原料来自非疫区。
(三)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应是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并在其有效监管之下的企业,其卫生条件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 实施机关
国家认监委
五、 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国家认监委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
(三)受理申请后,国家认监委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具体审查,符合要求的,派出评审组对所推荐的国外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评审。
(四)国家认监委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进行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于10日内公布名单;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审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现场考核评审时间不包括在内,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七、收费
许可不收费,现场评审费用按规定收取。
附件:
1、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第一批)
肉类(包括各种畜禽肉、肉制品、可食用的副产品和内脏)
2、提交材料目录
(一)本国(地区)的动植物疫情,兽医卫生、公共卫生、植物保护和农药、兽药残留监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及法律法规执行有效性方面的书面资料;
(二)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名单;
(三)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对被推荐企业的检疫、公共卫生实际情况的评审报告;
(四)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关于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
(五)企业的有关资料(厂区、车间、冷库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3、申请表示范文本:
进口肉类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表
(中文本)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要求向中国出口肉类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提供的资料内容,并请免费自愿提供其它任何支持本申请表的资料。
1. 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
1.2地址:
1.3企业注册编号:
1.4 注册批准机构:
1.5建厂日期:
1.6总占地面积:
1.7总建筑面积:
1.8加工产品种类:
1.9欲出口到中国的产品名称:
1.10畜/禽来源:
1.10.1屠宰畜/禽来自的省份/地区:
1.10.2送宰畜/禽是否随附有检疫证书(如有,请附样本复印件):
1.10.3是公司自有农场还是合同农场:
1.11企业已批准出口的国家/列出国别、注册日期、注册产品的类别、首次出口年份和最近出口日期, 并随附最近一次出口至各注册国家的兽医卫生证书复印件
2. 企业位置和布局
2.1描述企业所处的地区(例如: 市区、郊区,工业、农业和居民情况等):
2.2企业布局
2.2.1平面图(包括位置图与申请书一起附上):
2.2.2不同操作间分开的情况:
2.3使用的材料和车间设计
2.3.1地面:
2.3.2墙壁:
2.3.3天花板和框架:
2.3.4照明:
2.3.5通风系统:
2.3.6进入屠宰/加工车间或区域的鞋靴消毒池:
3. 水/冰的供给
3.1水源:
3.2加氯处理(是/否):
(如果是,说明加入多少ppm)
3.3细菌学检查
3.3.1检查项目和方法:
3.3.2频率:
3.3.3有无记录: 有/无
3.4车间是否有制冰机: 有/无
如果有,机器的制冰能力:
冰的储藏和容量:
4. 人力资源
4.1员工情况(列明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工人等的数目、资格):
4.2健康检查和健康史
4.2.1 雇用前员工是否进行体检并证明适合在食品加工企业工作:
是/否
4.2.2工人每年体检记录:有/无
4.3工作服、手套、口罩等:有/无
4.4洗衣(在工厂内或由合同点):
5. 屠宰车间
5.1设备
附所用主要设备清单(型号、品牌和制造商)
5.2屠宰加工
5.2.1 屠宰程序(附工艺流程图):
5.2.2屠宰线速度:
5.3食品安全控制程序
5.3.1是否基于或等同于HACCP体系:是/否
(如果是,请附HACCP计划)
5.3.2说明在厂内检验还是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实验室进行检验:
如果是在厂内检验,列明检测设施和检测项目:
(附实验室手册复印件)
5.3.3采样和检测程序:
5.3.4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
5.4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5.4.1 简述:
5.4.2 分别实施和运行SSOP活动的人员名单和指定职能:
(附最近的每日清洗和消毒处理记录复印件)
5.5日加工量
5.5.1每天几班:
5.5.2每班的屠宰能力:
5.5.3每星期工作天数:
5.6年屠宰能力(吨):
5.7肉类检验
5.7.1是由官方兽医检验还是由企业的质量控制人员检验:
5.7.2检验员总数、资格和培训情况:
5.7.3每班检验员的数量:
5.7.4检验程序(附检验手册复印件):
5.7.5胴体/器官拒绝或接受的判定标准(附过去的不合格情况记录复印件):
5.8去骨/分割间
5.8.1温度控制: (能/否)
如果能,说明多少度:
5.8.2去骨和/或分割能力:
5.9储藏设施
5.9.1包装材料/罐装物料贮存间:有/无
5.9.2干配料储存间:有/无
5.9.3化学物质、消毒剂和其它清洁剂储存间(附最近使用情况记录复印件):有/无
5.10 冷却库/速冻库/冷藏库数量、类型(静冷、风冷等/氨制冷或氟里昂制冷)和容量:
5.11可食副产品处理和冷却程序:
5.12废物处理
5.12.1 处理不可食/不合格产品的程序:
5.12.2废物处理方法:
5.12.3污水处理方法和日处理能力:
5.13不合格产品追溯程序描述:
6. 深加工车间
6.1肉的来源
列明用于深加工的原料肉来自的国家和企业注册编号:
6.2 设备
附所用主要设备清单(型号、品牌和制造商):
6.3加工程序
6.3.1附工艺流程图:
6.3.2简述产品种类和深加工方法(包括深加工的时间和温度):
6.4食品安全控制程序
6.4.1是否基于或等同于HACCP体系:是/否
(如果是,请附HACCP计划)
6.4.2说明在厂内检验还是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社会实验室进行检验:
如果是在厂内检验,列明检测设施和检测项目:
(附实验室手册复印件)
6.4.3采样和检测程序:
6.4.4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
6.5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
6.5.1简述:
6.5.2分别实施和运行SSOP活动的人员名单和指定职能:
(附最近的每日清洗和消毒处理记录复印件)
6.6日加工量
6.6.1每天几班:
6.6.2每班的生产能力(吨):
6.6.3每星期工作天数:
6.7 每种产品的年生产能力(吨):
6.8储藏设施
6.8.1包装材料贮存间:有/无
6.8.2干配料储存间:有/无
6.8.3化学物质、消毒剂和其它清洁剂储存间
(附最近使用情况记录复印件):
6.9冷却库/速冻库/冷藏库数量、类型(静冷、风冷等/氨制冷或氟利昂制冷)和容量:
6.10废物处理
6.10.1处理不可食/不合格产品程序:
6.10.2废物处理方法:
6.10.3污水处理方法和日处理能力:
6.11 不合格产品可追溯程序描述:
7. 福利/卫生设施
7.1 职工餐厅、更衣室、更衣柜、淋浴设施:有/无
7.2非手动开关的水龙头和厕所冲水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有/无
8. 企业有关照片(可与该申请一起提供):
9. 企业声明
声明:上述情况真实无误。
(提供人签名和职务)
(法人签名和公司盖章)
(日期)
10. 兽医主管当局确认
我,经对该公司提供的上述情况进行审核,兹证明真实无误。
(主管兽医签名和职务)
(兽医主管当局签章)
(日期)
4、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程序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