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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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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10-12 09:24:13  来源: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4502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对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进行回复称:速冻鱼、虾、蔬菜等初级农产品问题,经研究分析,同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有关该类产品虽然采用速冻工艺,但性质上还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看法。初级农产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
发布日期 2011-09-28 生效日期 2011-09-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函》(闽质监食函[2011]26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针对你局反映的速冻鱼、虾、蔬菜等初级农产品问题,经研究分析,同意你局有关该类产品虽然采用速冻工艺,但性质上还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看法。初级农产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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