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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09〕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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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7-22 14:37:50  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19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现就抓好200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南府办函〔2009〕72号
发布日期 2009-04-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现就抓好200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监管体系日益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步伐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有序展开,品牌农业工作强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三品”认证总数不多,获认定的无公害基地面积较小,部分蔬菜、水果残留农药超标,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等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200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农资经营市场清理整顿为基础,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创建“三品”核心示范区;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体系为手段,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及流通过程的监控;以推行蔬菜市场准入试点为突破口,提高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各地要结合农业科技 “三大行动”(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抓好 “五个一”的落实(重点生产基地立一块牌子,基地农户户平一份技术资料,龙头企业健全一套管理制度,规范一份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档案,骨干农民人手一张标准化卡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全市每年新建不少于1000亩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相应的创建活动,通过高质量核心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引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和农产品销售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引导千家万户的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行科学施肥,合理用药,适时采收,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加工和流通。
 
  (二)强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要狠抓“三品”认证工作,力争2009年全市实现2个县(市、区)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定。引导企业增强贴标意识,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重点龙头企业销售产品的贴标率达到80%。大力培育地方特色品牌,积极申报部、省名牌农产品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获得“三品” 认证或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要及时兑现相关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品牌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特色农业品牌。
 
  (三)切实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的落实。各地必须配备荧光增白剂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等设备,有序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全市“三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要落实速测人员,开展速测工作,建立完善生产基地现场检查制度、污染源报告制度及基地产品检测准出制度。力争通过2-3年的建设,在全市建成“市有中心、县(市、区)有站、基地(市场)有网点”的上下贯通、专业齐全、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四)着力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一是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都要设立农残快速检测室,认真开展入市产品自检工作。二是建立备案登记免检入市制度。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凭包装标识或产地管理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免检进入市场。三是建立入市农残超标农产品销毁制度。对入市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对复检仍不合格的,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四是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或销售者名称、采收日期,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五是加强监测检验工作。市检测中心要不定期对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进行抽样检测,严格把好监测检验关。
 
  (五)大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各地要按照省、市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从严查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督促农资经营单位规范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抓好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面推进农资连锁经营,为优质农业投入品销售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实效。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引进人才,努力造就一支懂法律、懂管理、懂技术的专职监管队伍。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监督作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守法、用法,形成使用安全农资、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消费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增加投入。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将用于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市场准入、例行监测、体系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培训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重点保障。要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部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四)强化激励约束。市政府决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同时,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和失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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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九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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