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8-2010年)》(冀政[2008]52号)和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升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惠农政策,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种植布局,推广高产优质品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2009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08万亩,平均单产429.4公斤,总产30.4亿公斤,连续六年增产丰收,单产和总产均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依然薄弱,防灾减灾能力不强,科技水平不高,粮食产量水平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不适应。特别是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与省政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客观分析我市粮食生产基本情况,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意义重大。一是稳民心保安全的需要。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主。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生产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促进粮食生产,对保证市场供应,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证社会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在我市传统农区,种粮仍是农民群众收入的主要来源。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证粮食高产、稳产,对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起着重要的作用。三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可以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为农业结构调整腾出更大空间,为做大做强畜牧、蔬菜、果品等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承担国家粮食增收任务的需要。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河北省承担20.5亿公斤,我市8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承担了1.91亿公斤。省政府提出,到2015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50亿公斤,比2009年增加59亿公斤。我市作为粮食生产大市,必须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带头完成国家、省粮食增产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进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高标准粮田和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为引擎,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集中投入,改善水利条件、培肥土壤地力、普及优良品种和集成先进技术等措施,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实现粮食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把粮食生产核心区建成全市粮食生产样板区和安全“粮仓”。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坚持以8个省级粮食生产核心县(市)区为重点,以高标准粮田建设、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粮食丰产工程等为突破口,选择生产基础好、增产潜力大、群众积极性高的村镇先行建设,逐步扩大核心区面积,全面推开。
——规模连片,适当集中。粮食生产高产区要适度集中,成方连片,规模发展。结合农业园区建设、标准粮田建设,对粮食生产区域进行科学布局,突出规模效应、整体效果,形成一批粮食生产示范园和高产示范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本地粮食生产的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和传统种植优势。鼓励核心区建设运作机制的自我创新,鼓励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联合创新,共同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行政推动,政策扶持。以各级政府和农业相关部门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种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企业和农民群众协同建设为主体,科学规划,广泛动员,积极实施政策补贴,有效整合资源,加快核心区建设。
——依靠科技,持续发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集成国内外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升核心区粮食生产水平,增加粮食生产后劲。坚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与耕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粮食发展新路子,保证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核心区面积目标:利用五年时间(2010年9月—2015年9月),全市建设占地面积300万亩、播种面积45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其中:建设以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150万亩;建设以春玉米、水稻一年一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150万亩,其中春玉米核心区100万亩、水稻核心区50万亩。
2、核心区单产目标:到2013年,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平均亩产达到“吨粮田”,比2009年增加197公斤;一年一熟春玉米、水稻核心区,平均亩产分别达到650公斤、650公斤,比2009年分别增加213公斤、42公斤。到2015年,小麦、玉米一年两熟生产模式为主的核心区,平均亩产达到1100公斤,比2009年增加297公斤,其中小麦450公斤、夏玉米650公斤;一年一熟春玉米、水稻核心区,平均亩产分别达到700公斤、680公斤,比2009年平均亩产分别增加263公斤、72公斤。
3、全市粮食生产总目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0万亩,非粮食生产核心区保持2009年平均产量水平以上。到2013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35.95亿公斤(其中:核心区总产达到24.75亿公斤,非核心区总产11.2亿公斤),比2009年总产增加5.55亿公斤。到2015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38.1亿公斤(其中:核心区总产达到26.9亿公斤,非核心区总产11.2亿公斤),比2009年总产增加7.7亿公斤。
三、建设重点
(一)着力建设高标准粮田。按照《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唐政办函[2009]137号)要求,严格建设内容和标准,着力实施节水灌溉、排水除涝、农田林网、田间道路、农田电网、土壤改良、结构调整和管护创新八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速度,确保到2012年完成33.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国家中低产田改造和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标准粮田项目,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延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资金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不变,建设内容和标准不变,拓展建设面积。到2015年在粮食生产核心区累计建成56万亩灌排结合、水电林路配套、土地肥沃、旱涝保收、环境良好的高标准农田,为整个核心区建设提供示范样板,为提高核心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农办,市开发办、水务局、林业局、国土局、农牧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着力建设高产创建示范方。贯彻落实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集中,为粮食生产核心区成方连片建设提供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粮食生产核心区每15万亩建设一个国家级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按照承担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任务,每播种10万亩建设一个千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在全市粮食生产高产区形成高产创建千亩示范方45个,其中小麦15个、玉米25个、水稻5个,每个高产创建示范方内建设百亩核心示范田和高产攻关田。高产创建实行“齐抓共管、各有侧重”工作机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管理、协同创建,确保高产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实施统一合作组织、统一品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七个统一”种植模式,带动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均衡增产。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开办、农科院,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提升灌排能力和地力水平。以保证粮食生产核心区生产用水、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为核心,全面实施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有机结合用水模式,坚持开源节流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利基础支撑能力。以管道和渠道防渗为重点,着力搞好水稻生产区沟渠节水、排水改造工程,推广咸淡混浇,开发利用微咸水。小麦、玉米生产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程,突出发展高标准低压管道灌溉,全部实现二级防渗。按照分层取水和取补相对平衡的原则,优化机井布局,配套智能控制保护柜;实施以提高补灌能力为重点的集雨工程,突出水池、水窖等集雨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旱作农业用水问题。突出抓好耕地质量建设,大力实施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蓄水保墒能力。实施“沃土工程”,全覆盖测土配方施肥,提高施肥水平,防止土壤退化。加强耕地质量监控、地力与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配套集成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改善农业环境,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使核心区耕地达到高产、稳产粮田标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牧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着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配套集成种子、植保、肥料、农机等粮食创高产技术,形成统一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发挥优良种子高产作用,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加快优良品种引育繁步伐,引进、培育、推广一批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新品种,核心区优种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注重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针对不同作物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配套技术,小麦重点推广应用适期机械化精量半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精细整地、播后镇压、节水栽培、化学调控、一喷三防等七项技术;玉米重点推广应用“一增四改”(合理增加种植密度,改种耐密型品种,改传统种植为机械化免耕播种,改粗放用肥为配方肥深施,改人工收获为机械化收获)和适时晚收等技术;水稻重点推广应用“一增六推”技术,合理增加亩穗数,推广育壮秧、全旱整地、乳芽抛秧、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水科学运筹、机械化插秧收获等技术。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农科院,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着力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着重加快全市81个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综合站建设步伐,强化服务功能,创新运行机制,搞好农技、水务、气象、市场等知识推广普及,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突出抓好农机化服务,搞好农技与农艺有机结合。在提高小麦全程机械化水平的同时,加快推进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民购置玉米收获机、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和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提高玉米、水稻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农民粮食生产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社、粮食仓储运输、市场供求信息、气象信息和农资供应等服务组织建设,以及抗旱排涝服务队、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队、代耕代管代收服务队等民间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粮食深加工业,实现粮食粗加工向精加工、单一品种加工向多品种加工的转化,选择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提高全市粮食加工能力,促进粮食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改委、供销社,有关县(市)区政府
(六)着力抓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案,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和综合服务站建设,提高监测预警和农村气象信息覆盖率。健全防洪保安和抗旱服务体系,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强化预警和应急处置,加强基层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健全农业病虫害防控体系,强化实施植物保护工程,提高病虫害监测预警、应急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水平。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是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市政府成立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长陈国鹰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农工委书记王久宗任副组长,市政府农办、市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林业局、农开办、粮食局、气象局、统计局、供销社、农科院、人保财险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有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设立联络员,建立横向与纵向定期沟通、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各级领导小组要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强化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全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合力推进核心区建设。各成员单位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合力攻坚,确保组织领导、部门服务、增产措施、资金及扶持政策及时到位。市政府农办要及时组织协调,搞好工作调度,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市农牧部门要发挥牵头主抓作用,组织好粮食高产创建,推广优良作物品种,落实良种和农机补贴,实施“沃土工程”,落实配套集成技术,搞好田间管理指导;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牵头制定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安排的支农资金,重点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倾斜;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广辟资金来源,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落实好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市水务部门要重点搞好粮食生产核心区以管灌和渠道防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水资源保障;市气象部门要搞好农业气象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评估,探索粮食高产的气象保障技术、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力的影响及应变对策;其它有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中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
(三)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布局。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乡村、农户搞好种植面积、作物品种、种植习惯、生产水平、发展潜力等内容调查,全面掌握本地粮食生产情况。在搞好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搞好建设规划,科学选择建设地点、合理布局建设内容。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核心区建设列入政府“一把手”工程,明确各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保障措施,明确涉及的乡镇、村、户及具体地块、详细耕地面积,明确推广的主要品种、集成配套技术、产量目标,明确核心区建设进程,切实把建设责任、技术、措施落到实处。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建设方案编制并书面上报市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宣传培训,开展高产竞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支持核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宣传粮食生产中增产增收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支持核心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大力开展粮食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观摩交流、利用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提升各级农技人员技术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粮食生产能力。制定粮食作物创高产竞赛活动办法,多层次开展粮食高产竞赛活动,实施高产重奖措施,激发粮食生产企业、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大户和农民群众参与核心区建设努力创高产的热情。对在粮食高产竞赛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高产典型进行重点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民创高产、做贡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抓住国家支持发展粮食生产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支持,整合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建设、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建设、粮食核心区建设、标准粮田建设、沃土工程、植保工程、种子工程、高产创建等农业项目资金,统筹相关支农资金,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各种社会资金投入,形成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强大资金合力。狠抓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核心区农民生产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资金对非省财政直管县予以支持。
(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建立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重点内容分项督导检查机制,从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考核、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建设工作全面顺利开展,按时足额完成建设任务。建立目标落实考核制度,把抓好粮食生产,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目标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年终考核内容。制定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考核奖惩、测产验收实施细则,每年对县(市)区核心区建设情况、增产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和排队,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发展粮食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和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增产效果差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