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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农委马鞍山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发展规划的通知(马政办[200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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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6-06 17:23:33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2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的意见》(皖政〔2008〕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发布单位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马政办[2008]88号
发布日期 2008-12-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马鞍山市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发展规划》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的意见》(皖政〔2008〕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发展思路
 
  2008-2012年,我市农业产业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以招商引资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注重质量安全、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突出优势主导产业,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推进我市乳品、畜禽、蔬菜、水产、粮食等加工业快速发展,努力把我市打造成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总体目标
 
  从2008年开始,在现有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上,全面提升龙头企业规模和实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含量,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带动能力。经过五年努力,到201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14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为全市农民户均增收3000元。具体目标:
 
  1.龙头企业。在规模和数量上明显提高,全市发展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2家,超5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2家,超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6家,超5000万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年加工值达65亿元以上。
 
  2.农产品原料配套基地。按照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农产品原料配套生产基地。发展优质水稻60万亩、优质油料30万亩、无公害蔬菜8万亩、名特优水产品生态养殖24万亩、优质高产奶牛养殖1万多头、优质猪养殖35万头、家禽养殖2000万只。
 
  3.农产品流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发展名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12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国家和省名牌农产品发展到100个。农产品年出口创汇额1000万美元以上,农产品进超市年销售额达25亿元以上。
 
  4.利益分配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之间建立紧密型关系。到2012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0家以上,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有合同关系的达80%、按利润返还的达30%,使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二、主导产业与加工企业
 
  以乳品、畜禽、蔬菜、粮食、水产5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龙头企业带动,整体提升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一)乳品加工
 
  到2012年,乳品加工年产值达25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
 
  工作重点: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立优质奶源基地;研究干酪、益生菌发酵产品、免疫活性肽等新型乳品加工技术,优化乳品产业结构;健全乳品加工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体系,提升乳品市场竞争力。
 
  加工企业:依托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开发低温、常温液态奶和冰淇淋等产品。
 
  (二)畜禽加工
 
  到2012年,畜禽产品加工年产值达29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超2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
 
  工作重点:大力发展机械化屠宰、冷藏;加强风干发酵肉制品、传统肉制品、功能性肉制品等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配送技术研究和开发,增加肉制品加工产品,提高加工能力;建立完善肉制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安全保障体系。
 
  加工企业:依托马鞍山雨润公司、当涂雨润百瑞公司、安徽雪润公司、马鞍山安民农副产品贸易公司等企业,开发冰鲜禽肉、风干发酵肉制品、传统肉制品、休闲即食肉制品等产品。
 
  (三)蔬菜加工
 
  到2012年,蔬菜加工年产值达8.5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龙头企业1家,超亿元龙头企业2家。
 
  工作重点:扩大蔬菜加工原料配套基地;加强对冻干蔬菜、果菜脆片、食用菌等加工技术的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建立并推广蔬菜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大力开拓境外市场。
 
  加工企业:依托黄池食品公司、安康菌业公司、沁玖洲食品公司,开发冻干蔬菜、果菜脆片、腌制小菜和食用菌酱、小菜及休闲食品等产品。
 
  (四)粮食加工
 
  到2012年,粮食加工年产值达4.5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亿元龙头企业1家,超5000万元龙头企业2家。
 
  工作重点:开发优质营养米、米糠综合利用、稻壳综合利用等项目;建立健全稻谷加工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
 
  加工企业:依托甜润米业公司、佳山粮油公司、清明米业公司等企业,开发优质营养米、米糠油等产品。
 
  (五)水产品加工
 
  到2012年,水产品加工年产值达1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1家。
 
  工作重点:大力推广名特优水产品生态养殖;加强河蟹、青虾、鳜鱼等名特优水产品加工、冷藏、物流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建立水产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扩大加工产品外贸出口。
 
  加工企业:依托当涂县贤进渔业公司,开发蟹黄蟹粉肉、青虾、鳜鱼等加工产品。
 
  (六)其他产业
 
  到2012年,造纸、棉纺、副食品、酿酒等产业加工实现年产值72亿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深化农业产业化升级、构建现代农产品加工体系的重中之重。坚持政策扶持与协调服务并举,外延扩张和内涵发展并重,积极扶持壮大一批,招商引资新上一批,借助外力挂靠一批,培育形成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结合,上中下游配套的龙头企业群体。对现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按照“分类指导、扶优扶强、重点突破”的原则,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对有望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实行联系帮扶制度,给予“一企一策”的特殊扶持,促其尽快成为全省行业排头兵企业;对已达到或有望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提升品牌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依托我市的资源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建基地、搞加工。积极帮助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市外同行业企业以参股、控股或买断等方式,联合、兼并、重组市内企业。
 
  (二)扩大农产品加工原料配套基地。围绕龙头企业加工需求,选育加工专用品种,并建立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不断满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求。鼓励加工企业直接参与加工专用原料生产,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管理,形成安全可靠的加工原料来源。以我市优势农产品种养基地为依托,以加工企业为龙头,着力打造与加工业配套的优质粮油、无公害蔬菜、畜禽、奶牛和水产品专用原料基地。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强化标准意识、品牌意识,引导和支持产业化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切实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三品”认证,争创中国名牌农产品、安徽名牌农产品等,提升品牌影响力。争取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地理标识,做大做强做响“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等特色品牌。
 
  (四)加大产业化科技创新力度。围绕农产品加工,加快组织推广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引进一批高科技项目与龙头企业嫁接。支持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等,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携手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组建自己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或基地)+农户”等多种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形式。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民合作组织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或流转、“公司+中介组织+农民”的股份制合作组织等新型模式和机制,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最大限度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益,真正让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
 
  (六)强化项目支撑作用。积极抓好农业产业化加工项目建设,为完成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08-2012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重大加工项目9个,总投资20.22亿元。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千方百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强化农业产业化项目库建设,提前储备和及时更新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库。以项目为载体,努力争取国家、省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引导“三资”投入农业,促成更多的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在我市开工建设,扩大我市农业产业规模。
 
  (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市场前景好、牵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大型加工项目。充分利用金融支农政策,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扩大对龙头企业信贷资金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专业担保机构,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改革,对农产品加工业开展综合利用、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减少产业化经营风险。对新上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八)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和服务作用,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站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高度,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发展农业产业化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紧抓不放。加强对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实行严格责任制,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加强督查。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职能,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服务和指导,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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