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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0福建名牌产品的通知(闽政文〔2010〕4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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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8 09:51:45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12
核心提示:根据福建名牌产品评价程序,经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同意授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星网锐捷牌固定无线电话机等528项产品(具体产品名单附后)“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发布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10〕467 号
发布日期 2010-11-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名牌产品评价程序,经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同意授予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星网锐捷牌固定无线电话机等528项产品(具体产品名单附后)“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希望获得“福建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大力实施品牌带动,进一步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提高闽货综合竞争力,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0年福建名牌产品名单.doc   附件下载.doc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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