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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函市场〔2010〕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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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5-18 21:29:59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1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城市副食品市场保障力度,我委将改造和新建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含现有基地,各设区市建设任务见附件),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猪和蛋禽养殖企业和蔬菜种植企业(协会)申报,并严格按照《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后向我委推荐。2008年12月签约的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协议即将到期,符合条件的仍可重新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期:2010年12月10日。
发布单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经贸函市场〔2010〕925号
发布日期 2010-11-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设区市经贸委(商贸局、贸发局、商贸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城市副食品市场保障力度,我委将改造和新建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含现有基地,各设区市建设任务见附件),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猪和蛋禽养殖企业和蔬菜种植企业(协会)申报,并严格按照《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后向我委推荐。2008年12月签约的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协议即将到期,符合条件的仍可重新申报推荐。申报截止期:2010年12月10日。

  联系人:张元荣,电话:87832774

  附件:      各设区市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任务.doc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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