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水稻是我市第二大粮食作物,在粮食生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年来,由于受落后生产习惯的影响,存在育苗方式落后、机械化水平低、本田基础设施薄弱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水稻生产的发展。为尽快改变这种局面,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水稻标准化生产为手段,以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增加效益为目标,以推进全程机械化为重点,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推进方式,全面提升水稻生产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工作模式和技术路线,选择适用的水稻品种,育苗方式,管理方法,生产机械。要充分尊重客观规律,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
(二)坚持重点突破。突出关键生产环节,以破解制约水稻生产发展瓶颈问题为重点,全面提高水稻生产水平;在区域发展上,把工作重心、相关项目摆放、资金投入等重点放在水稻规模较大的乡(镇)村、水稻生产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上,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面上整体推进。
(三)坚持多元投资。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地方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投资体系,广辟投资渠道,整合各类资金,为实施水稻标准化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四)坚持机制创新。加强水稻生产组织形式和应用技术的创新,大力提高水稻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含量,构建服务社会化、经营集约化、生产科技化的现代经营体制。
三、目标任务
2010年,各水稻生产乡(镇)按50%育苗面积完成秋备床土、秋做床和稻草覆盖育苗床;30%育苗大棚实现标准化。
2011年,各水稻生产乡(镇),按80%育苗面积完成秋备床土、秋做床和稻草覆盖育苗床;60%育苗大棚实现标准化;30%水稻面积实现机械插秧,50%水稻面积实现机械收获。
到2012年末,全市水稻集中产区乡(镇)基本普及秋备床土、秋做床和稻草覆盖育苗床;90%以上的水稻育苗棚实现庭园化、集中化、多用化、标准化(钢骨架、棚高2米以上、棚宽7米以上);70%以上秧田采用钵盘育苗方式,其余秧田全部采用抛(摆)秧钵盘育苗方式;70%以上的稻田实现机械插秧、机械收获。
四、保障措施
(一)实施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
在总结现有成功经验和借鉴发达地区做法的基础上,实施适于我市水稻生产的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明确技术路线。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要具有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实用技术与创新技术相结合,农艺技术与农机技术相配套,生产设施与生产发展相适应。通过实施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把水稻育苗与苗期管理、插秧与本田管理、灌溉渠系建设、机械收获、秋季整地等关键环节采取的技术措施、工作措施进行量化,统一标准,便于农民掌握和遵循。要组织农业推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涉农企业联合攻关,及时解决水稻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早育苗、早插秧和水田机械应用等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加快我市水稻标准化生产进程。
(二)推广普及先进农艺农机技术
1.开展科技培训。不断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农机推广、植保、土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研推广部门的作用,全面开展以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为核心内容的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广播电视讲座、现场指导、科技示范户和专业户带动、高产创建示范田展示等多种有效形式,把集成配套的标准化栽培技术传授给农民,在生产中广泛应用。
2.推广重点技术。在继续抓好现有良种良法应用的同时,重点搞好秋备床土秋做床、苗床稻草覆盖增温、机械播种、标准化大棚育苗、新型钵盘和钵体毯式育苗、水肥科学管理、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免耕打浆、机械插秧、机械收割等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提高水稻生产的现代化水平。
3.提高机械化水平。要抓住国家实行购置农机具补贴政策契机,引导农民积极购置水稻生产机械,大幅度增加我市农业机械保有量和使用量,在机械播种育苗、机械插秧、机械收割等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三)落实扶持政策
1.增加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扶持机插机收、秋备床土、秋做床、标准化育苗大棚建设、水田整治等项目。
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认真落实水稻良种补贴、育苗棚室补贴、购机补贴等相关政策,利用政策优势,有效解决投资需求与地方财力薄弱的矛盾。
3.整合各类农业资金。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整合粮油高产创建、农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各类涉农资金,扶持水稻标准化生产项目建设。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吸引等途径,鼓励民间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民投资,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四)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水稻标准化生产,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措施。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站在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狠抓薄弱环节。围绕影响水稻生产发展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办法,尽快突破育苗设施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等瓶颈制约。每个水稻生产乡镇都要抓出标准化生产的样板。二是落实责任。把推进水稻标准化生产作为未来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负责、措施有人落实、技术有人推广。三是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农业、农机、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水稻农艺技术方案实施、农机具配套、灌溉用水,生产用电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全市水稻生产健康发展。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