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苹果产业“品牌化营销拉动标准化生产”》(第2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管工作助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注重标准引领
一是夯实标准技术基础。聚焦我省9大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布局成立了乡村振兴、果蔬、农业农村3个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并印发《陕西省果蔬标准体系发展规划》《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为推动农业领域产业发展建设提供了标准化指引。
二是加强地方标准供给。充分发挥标准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每年面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截止目前,我省共制定发布现行有效苹果产业地方标准61项(省级23项、市级38项),以《矮化苹果自根砧栽培技术规程》《洛川苹果标准综合体》等为代表地方标准在推动先进技术转化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产品高质量生产等方面提供了良好技术支撑。
三是试点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将标准化试点项目作为示范引领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全省共建设苹果生产标准化示范区7个。以安塞山地苹果为代表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在依托标准化手段开展科学生产、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辐射带动农户脱贫方面,作出了有力探索和实践,为全省相关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延安经验”。
(二)注重品牌建设
一是不断强化品牌服务体系建设。洛川县市场监管局申报实施“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洛川苹果城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项目”。指导“商标品牌创新企业”开展商标设计和设计方案初评等工作,大力推动“洛川苹果”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在严格落实《“洛川苹果”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捆绑授权模式,提升“洛川苹果”的地理标志运用质效。
二是持续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延安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区域特色农产品标准供给和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商标奖励资金305万元,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促进工程,“延安苹果”“洛川苹果”等33件地理标志产品和证明商标运用成为宣传推介延安、推动农民致富和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洛川县苹果城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项目、延安市高新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被确定为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建强组织领导机构。洛川县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产业协会为主要成员的“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工作专班。与洛川县苹果产业协会制定出台《洛川苹果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授权警示告知书》,明确“洛川苹果”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申请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标的保护等内容。
二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以提高洛川苹果生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着眼点,洛川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知识产权培训会,通过邀请专家开展“洛川苹果”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等讲解授课,发放《延安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商标注册申请指南》等宣传材料,便于辖区内企业掌握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使用、保护等政策法规基础知识。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聚焦商标印制行业、农业特色产业以及网络商务等商标监管重点行业,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开展“洛川苹果”品牌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广泛采取了市县“上下联动、严格执法”,省内“注重协调、专项整治”,境内省外“加强合作、联手打假”的方式,定期启动政府和市场主体联动协作、市场监管部门全面统筹、省内省外协查等维权机制,加大查处冒用“洛川苹果”商标案件力度,努力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声誉。持续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用,定期与检察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会,建立《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为品牌价值提升保驾护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指导洛川县苹果产业协会加强商标授权使用备案,持续推进“洛川苹果”汉字商标注册,夯实品牌保护体系基础。指导市县局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广告宣传、标准化工作和企业维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针对性工作研究,建立完善交流制度机制,开展经常性宣传培训和指导帮带,为产业协会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坚强政策技术服务支撑;常态化开展保护“洛川苹果”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洛川苹果”品牌线上线下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冒用“洛川苹果”商标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非产地、非授权的假冒销售行为,净化洛川苹果营销环境。
(二)建立多元化标准供给体系
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企事业单位聚焦苹果全产业链发展现实需求,加强先进农业技术标准转化和推广应用,打造集约高效标准化全产业链,规范企业管理和生产行为,以“高标准”助力苹果产业“高质量”。持续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洛川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延安苹果》的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让优秀的地理标志品牌有属于自己的特有标准,引导企业农户依标生产、按标建设,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
(三)发挥标准化试点辐射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项目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强化部门协作,聚集产业资源技术力量,持续推进相关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后续建设。梳理总结建设经验、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实施评估,科学搭建标准化宣传推广服务平台,以标准化手段规范引领区域、产业企业(农户)发展建设,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三、建议说明
(一)扶优扶强龙头企业方面
结合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征集,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并承担项目建设工作,以标准化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虹吸”效应,搭建苹果产业标准化展示平台,建立政企协调沟通制度机制,进而推动当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技术、资金、项目等资源的聚力聚集,全面构建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方面
一是加强标准供给。紧盯苹果产业发展薄弱环节和转型发展现实需求,加快先进技术、成熟经验标准转化和实施应用。全面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基础,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重点的苹果生产标准体系。
二是加强标准化示范引领。积极组织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结合项目建设任务,培育标准化理念,推进标准实施应用,建立完善生产管理标准体系,为辐射带动区域合作社(农户)、产业链开展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引领。
三是加强标准化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准确掌握国内外苹果产业标准化工作动向。依托我省苹果产业集群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陕西苹果”话语权,提升“洛川苹果”品牌知名度。
(三)加大品牌保护力度
一是要注重“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工作专班、洛川苹果产业协会和企业能动作用发挥。进一步完善“洛川苹果”品牌保护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多维度、系统化提升“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和管理措施的刚性约束,实现“洛川苹果”品牌的全流程监管保护。常态化开展保护“洛川苹果”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洛川苹果”地理标志商标续展和商标授权备案工作,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
三是建议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和洛川县苹果产业协会鼓励企业、农户依照《商标法》有关要求规范产品包装,正确标注“洛川苹果”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严格执行产品专用标准,在此基础上做出排他公告、声明文件,通过广泛宣传,提升自我品牌保护意识,夯实品牌维权基础。
以上为此次建议答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我们将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和持续推动建议落地落实等相关工作。如无异议,请您结合办理情况填写并回寄《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详情见附件)。
最后,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陕西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附件+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doc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