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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1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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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9 11:31:37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95
核心提示:市农委《关于加快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发布单位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并政办发〔2010〕80号
发布日期 2010-09-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农委《关于加快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农委为加快农民持续增收和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改变我市冬春蔬菜自给率低状况,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促进蔬菜生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区域布局,规范设计建造,集成配套技术,推广集约化育苗与商品化处理,突出规模示范小区、标准化园区建设,提升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设施蔬菜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市场均衡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城乡居民“菜篮子”工程建设,不断满足群众蔬菜需求。
 
  二、发展目标2011—2015年,全市每年发展设施蔬菜1万亩以上,到“十二五”期末,设施蔬菜发展到9万亩,其中日光温室面积3万亩,大中小棚面积6万亩,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60万吨以上。以列入山西省“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优势核心区的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阳曲县和古交市5个县(市、区)为重点,现有设施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清徐县年新增设施蔬菜面积3000亩以上,现有设施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县(市、区)年新增设施面积1500亩以上。非优势核心县(区)结合实际加快发展,尖草坪区、娄烦县和杏花岭区年新增设施面积500亩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生产设施建设以温室、大中拱棚为重点,日光温室和塑料大中棚建设标准符合太原市绿色38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和太原市绿色SP-C型塑料大中棚建造技术规范。增加卷帘保温设备、耕整设备、田间管理和植保设备等,逐步形成种植规模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格局,全面提高我市设施蔬菜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针对现阶段制约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不配套问题,加强菜田灌溉设施及路网、电网、管网等配套建设。
 
  (三)创建蔬菜标准园根据《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及《山西省2010年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2015年建设30个蔬菜标准园,其中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园15个,县级标准园15个,主要进行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带动辐射全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形成县、市、省、国家四级标准园梯次推进、逐步扩大的发展格局。
 
  (四)建设集约化育苗中心按照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现代化、标准化要求,大力推行蔬菜集约化育苗。到2015年,全市建设10个集约化育苗中心,每县(市、区)建设1个集约化育苗基地。
 
  (五)实施技术培训工程根据产业布局和需求实行分级培训,市重点培训技术骨干,县、乡重点培训农民技术员、生产大户。做到村有技术员、户有明白人;每年培训10000人次,每年培训蔬菜园艺工1000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设施蔬菜产业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关系民生的大事来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设立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各县(市、区)要加大设施蔬菜资金投入、配套制定相应资金扶持政策。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每年集中连片新建3000亩标准日光温室、新建7000亩标准大中棚,省、市、县分别配套补贴;对更新机井、新修防渗节水管道、田间道路硬化实施补贴配套;对连片发展100亩以上设施蔬菜基地聘请技术员、蔬菜园艺工培训给予支助。为鼓励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发展,对集中连片100亩-200亩设施蔬菜的县(市、区),奖励5万元;连片发展200亩-300亩设施蔬菜的县(市、区),奖励10万元;连片发展300亩以上设施蔬菜的县(市、区),奖励20万元。
 
  (三)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发展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年初进行任务目标分解,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年底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优化设施蔬菜发展环境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置换、流转,确保设施蔬菜集中连片种植,向区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强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对发展设施蔬菜涉及的道路、用水和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优先安排,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向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倾斜。设施蔬菜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用水、用电标准执行。积极开办设施蔬菜保险业务,探索设施蔬菜风险补偿机制,努力降低设施蔬菜产业风险。扩大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蔬菜品种范围,确保蔬菜运输车辆畅通无阻。
 
  (五)加强技术培训加大设施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发挥其在全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中的科技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力争达到每个设施蔬菜建设户有一名设施蔬菜生产“明白人”;对新发展设施蔬菜的村,聘请技术员住村指导,确保菜农当年建设投产增效。经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三具备”,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具备技术指导水平、具备解决生产问题能力;菜农达到“三掌握”,即:掌握蔬菜生产基本知识、掌握反季节蔬菜生产基本技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基本操作规程。
 
  (六)推进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绿色有机产品为核心,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探索新的流通方式,加快蔬菜市场和专业销售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蔬菜产业化经营。
 地区: 山西 
 标签: 设施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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