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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2006年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0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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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22 05:27:24  来源:长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6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低收入乡镇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大政发〔2004〕57号)文件精神,尽快改善渔农民生产生活用水条件,认真做好我县2006年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长海县人民政府
长海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长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长海县2006年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四日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低收入乡镇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大政发〔2004〕57号)文件精神,尽快改善渔农民生产生活用水条件,认真做好我县2006年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协调、因地制宜原则。针对海岛人畜饮水较难的实际,统筹安排各项饮水工程。

  (二)坚持招投标原则。认真履行程序,严格实行招投标,确保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坚持量力而行原则。根据本乡镇的财力状况,对工程建设量力而行,防止急于求成、负债上马而增加渔农民负担。

  (四)坚持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分步实施原则。2006年优先解决偏僻村屯和岛屿居民饮水、取水特别困难以及水质不达标等渔农民反映强烈的饮水问题。从2006年开始,要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安全标准,逐步解决全县渔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五)坚持公示原则。饮水工程必须做到补助资金政策公开、项目公开、施工单位公开。项目确定并经招投标后,要在各自然屯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项目产权、投资额、开工日期、完工日期、交付使用日期、工程质量及目标、补助资金、施工单位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

  二、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的任务及目标

  2006年饮水工程建设的任务目标是:抢抓机遇,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市政府的优惠政策,全力解决渔农村人畜饮水难的问题。计划在全县5个乡镇、47个自然屯,实施人畜饮水工程4个大项、27个小项,总投资2322万元,解决吃水人口18445人,所有立项批准的工程项目力争在年底前完成。

  (一)工程项目。一是偏僻村屯和陡坡居民实施屋檐接水工程。计划屋檐接水640户,解决吃水人口2245人。其中:獐子岛镇170户、解决吃水人口600人;海洋乡350户、解决吃水人口1225人;小长山乡120户、解决吃水人口420人。二是在人口居住比较集中处打井、挖塘。计划新建大口井12眼,改建扩建方塘10座,输配管网改造1处,解决4646户、16200人的吃水问题。其中:大长山岛镇改建扩建方塘1座,新建大口井2眼,解决吃水人口1000人;小长山乡新建大口井3眼,改建扩建方塘1座,解决吃水人口4100人;广鹿乡改建扩建方塘2座,改造输配管网1处,解决吃水人口4730人;海洋乡新建大口井5眼,改建扩建方塘5座,解决吃水人口4593人;獐子岛镇新建大口井2眼,改建扩建方塘1座,解决吃水人口1777人。

  (二)资金来源与管理。饮水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市里补助、县乡配套、受益群众合理分担、以市为主的方法解决。一是打井、挖塘、输配管网工程的资金配套政策:市县两级的资金配套为6∶4,县乡(镇)两级的资金配套为5∶5,工程计划总投资为1290万元,其中市承担774万元,县财政承担258万元,乡村及受益群众承担258万元。二是屋檐接水工程的资金配套政策:市县两级资金配套为5∶5,县乡(镇)两级资金配套为5∶5,工程计划总投资为1032万元。其中市承担516万元,县财政承担258万元,乡村及受益群众承担258万元。今年饮水工程资金计划投入2322万元,其中市配套1290万元,县财政承担516万元,乡镇以下承担516万元。饮水项目由县农林水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以下简称县三部门)共同审查,经县政府同意后,联合行文分别报市水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市三部门)。饮水项目补助资金必须在项目招投标后拨付。县三部门在项目招投标后,联合行文将招投标结果并附中标合同复印件分别报市三部门。市财政将资金拨付到县财政人畜饮水工程资金专户,县乡配套资金也一并转入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对乡镇饮水项目资金核拨实行报帐制,报帐程序为:项目所在乡镇对项目实施进度及支出情况进行审核,经乡镇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向县三部门提出报帐申请,县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单位,并进行财务结算。

  三、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的实施步骤

  饮水项目建设由县政府组织具体实施。县渔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县乡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县乡水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规划设计并实施指导;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协调监督。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大连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每个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论证。未经县三部门审批,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全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5月20日-7月5日)。县乡召开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成立饮水工程领导组织;制定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渔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规划设计;做好有关政策宣传;做好项目资金配套。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11月15日)。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各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12月25日)。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划设计施工,乡镇以下资金配套是否到位,工程项目有无随意改变建设地点和内容,工程是否遵循资金补助政策公开、项目公开、施工单位公开的原则。

  四、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解决渔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要把渔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把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人畜饮水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精心运作,靠前指挥,乡村主要领导要对饮水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要严明工作纪律,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低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助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由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县政府决定成立渔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县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成立渔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在县渔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人畜饮水工程招投标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同时配置专业力量,全力做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要投入专项经费,保证全县渔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   长海县渔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长海县渔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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