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前郭县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计划,2010年是我县畜牧业经济效益年,为保证全县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实现畜牧业经济新突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现就2010年全县畜牧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畜牧业作为富民强县优先发展的战略产业来抓,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现代畜牧业经济,深入实施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计划,坚持乳、肉、毛并重,积极推进“引龙头、抓大户、建小区、发展专业村屯、壮大产业园区”建设,突出抓好奶牛、生猪、肉鸡、肉牛、肉羊、蛋鸡和特种养殖等产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扩大畜牧业总量,推进畜牧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区域特色化,加快畜牧业产业升级,全力推进牧业大县和牧业强县建设进程。
二、工作指标
(一)畜牧业发展工作指标:到2010年末,力争全县牛发展到35万头,其中奶牛4万头;羊发展到160万只,猪发展到220万头,禽发展到7000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26万吨,蛋产量达到5.5万吨,奶产量达到4.2万吨,毛产量达到3800吨。牧业产值达到62亿元,牧业人均收入达到2500元。
(二)规模化养殖指标: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258个,新增养殖场(小区)52个,其中生猪养殖场(小区)25个,肉牛养殖场(小区)5个,奶牛养殖场(小区)12个,家禽养殖场(小区)10个;“三户”达到20109户,其中专业大户1680户、标准户4605户、模式户13824户。
(三)动物防疫工作指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禽霍乱、羊四防等其它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布病按《前郭县2009年-2015年动物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应免区域免疫率达到100%。无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大牲畜、猪羊和禽的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和5%以内。
(四)畜禽繁改工作指标:全县铺设液氮罐108个,人工冷配母牛4.5万头,人工改良羊6万只,人工改良猪5.2万头,畜禽良种覆盖面要达到100%。
(五)草原饲料工作指标:青黄贮饲料生产要达到110万吨,青贮饲料面积12000公顷,禁牧总面积12万公顷,收贮饲草23万吨,草原治虫120万亩,灭鼠50万亩。
(六)动物卫生检疫工作指标: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外引奶牛检疫率达到100%;布病、结核病病畜及阳性畜扑杀率达到100%。检疫合格标记、出证、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含扑杀)率达到100%,规模饲养场(户)、养殖小区、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率、合格发证率达到100%,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结案率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饲料监测频次1次/月,兽药抽检批次5次,肉蛋奶抽样数60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3个。
(八)重点建设龙头加工企业:肉鸡加工企业1个。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牧业园区、养殖小区建设,全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要按照省、市加快畜牧业发展三年攻坚战的要求,实施“退户入区、以区建园”工程,继续抓好生猪、奶牛、蛋鸡、肉羊、肉鸡和肉牛六大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资金进入畜牧业发展领域。鼓励农户通过流动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传统饲养方式得到根本改变。
(二)强化产业联合带动功能,推进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每个乡(镇)、场都要重点组建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和肉鸡等主要畜禽品种产销合作社,对新型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政策、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解决农户难以解决的技术、资金和市场开拓问题,引导农户进入牧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单打独斗”向经营合作化转变。推进牧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有效连接机制,鼓励和引导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联合,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利用我县畜产品重点产区的优势,重点建设好肉牛、肉羊、细毛羊畜产品专业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地开拓市场新空间。
(三)坚持“引、育、繁”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做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突出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和家禽,兼顾其他畜禽品种,抓好畜禽的良种引进和改良工作,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开展良种登记和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加强种畜监管,组织指导建立系谱档案和种畜禽个体档案,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做好标准化繁改站点建设,保证液氮罐铺设的质量和数量。做好奶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良种肉牛、奶牛性控技术和良种肉羊科技示范项目,抓好肉用种公羊的管理和使用,加大畜禽地方良种的保护和开发力度。重点抓好查干花种畜场和红星牧场2个国营种畜场、2个省级生猪扩繁场、1个肉用种羊场以及其他种畜禽场建设,力争新增2个省级生猪扩繁场或1个省级原种猪场和1个省级生猪扩繁场。搞好咨询服务和牧业技术推广宣传工作,抓好无公害畜禽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等工作。
(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安全保障工作水平。要坚持以免疫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强化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实施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和其他疫病计划免疫措施,切实组织落实好春秋季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扎实推进以布病、结核病为主的人畜共患病控制净化工作,切实落实“检(检疫)、免(免疫)、杀(扑杀)、消(消毒)、管(监管)、护(防护)、宣(宣传)”综合防控措施,对布病实行普遍免疫,布病高发区、新老疫区等重点区域要实行强制免疫。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扎实开展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布病、结核病、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强化防疫队伍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继续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外调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达到100%,辖区内牲畜耳标佩戴工作普遍推开。严格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进一步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聘用、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制度,完善动物防疫网络体系。
(五)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有效开展产地检疫、出县境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监控,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对布病病畜及阳性畜100%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实行严格检疫、监测、流通环节监控和牲畜调运准入制度,确保畜间布病疫情稳定。加强对奶牛结核病的检疫和净化,检疫率要达到100%,检出的阳性牛100%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规模饲养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点等重点场所实施派驻监管,建立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责任人。对出栏畜禽,必须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产地检疫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特别是大型屠宰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实施有效的官方检疫,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管理工作。对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审核发证。
(六)进一步加强草原管理,搞好粗饲料开发利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进一步实施依法治草。加强草原执法日常监督,继续加大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特别是非法开垦草原和非法占用草原案件。依法开展草原资源调查勘测,确定草原权属,核发草原使用权证,推进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要加强草原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围栏草原的保护,搞好禁牧、限牧、轮牧工作。做好草原防火防灾工作,加快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站的建设,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大的草原灾害。制定落实草原虫鼠害应急预案,做好草原治虫灭鼠工作,提高草原生产力。围绕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家畜产业园区建设和养殖小区建设,加大粗饲料开发力度,搞好青黄贮饲料加工,提高粗饲料利用率。调整种植业结构,鼓励农民扩大饲草饲料种植。深入实施秸秆饲料“百千万”工程,编制全县秸秆养畜利用发展规划,抓好秸秆养畜示范,推广普及青贮、氨化、盐化等处理技术,重点抓好新源牧业奶牛场、查干花种畜场、乌兰图嘎镇等地的青贮工作,推进粗饲料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
(七)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逐步实现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深入开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提高监测密度和抽检频率。建立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体系,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八)积极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畜牧业扩能升级进程。围绕我县优势养殖基地,谋划和推进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要主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资金、争取项目,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和超前服务。要积极支持新源牧业乳品加工企业早日完工并投入使用,支持前郭益顺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在郭尔罗斯工业集中区建设年屠宰2500万只肉鸡屠宰加工项目,使其早日开工建设。
(九)积极探索支撑牧业发展融资机制,努力构建新型融资体系。积极协调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信贷部门开展畜牧业贷款业务,研究筹建畜牧业贷款中心和畜牧业专业担保中心,积极为规模养殖户提供贷款支持,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
(十)继续加强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全力促进我县畜牧业的产业升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有利时机,搞好项目开发,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作为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乡(镇)、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蓄牧业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促进蓄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头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衔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层级督查机制,定期进行调度、督查和考核,实行动态反馈,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