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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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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7 09:32:59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302
核心提示:  我市目前食品卫生与安全形势比较严峻,5月28日定海区小沙镇因食用从市场上无证摊位处购买来的不洁熟食制品,发生了涉及8个行政村(居委会)70余名农村居民食物中毒事件,在当地造成了一定影响。这一事件暴露了我市在食品卫生管理上的漏洞,特别是渔农村在食品卫生和市场监管上,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当前正值夏季,气候闷热潮湿,是食物中毒与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同时我市已进入旅游旺季。为切实加强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全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4-05-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目前食品卫生与安全形势比较严峻,5月28日定海区小沙镇因食用从市场上无证摊位处购买来的不洁熟食制品,发生了涉及8个行政村(居委会)70余名农村居民食物中毒事件,在当地造成了一定影响。这一事件暴露了我市在食品卫生管理上的漏洞,特别是渔农村在食品卫生和市场监管上,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当前正值夏季,气候闷热潮湿,是食物中毒与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同时我市已进入旅游旺季。为切实加强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全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抓紧抓好食品卫生工作。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切实加大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监管力度,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明确责任,依法管理,相互配合

  食品生产从加工、流通到消费,环节众多,涉及面广。当前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农村集镇的饭店、饮食店、旅游景点、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及各单位的集体食堂、聚集性就餐等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要严禁腐败变质、“三无”食品和河豚鱼、织纹螺、不洁小水产等经营销售行为。要加强对熟食品、豆制品、牛奶、水发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力度。卫生、工商、市场、药监、质监、经贸、教育、旅游、农林、公安、宣传等部门要严格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对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行为,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卫生部门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市场检查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配合,落实相应措施。

  三、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

  为督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市迅速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执法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包括全市各集贸市场、自来水厂(站)、宾馆饭店、饮食店、集体食堂等。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防尘防蝇设施、餐具消毒情况等,对熟食制品、豆制品、水发食品等,必要时要追溯生产加工场所;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水质净化消毒和监测等。

  (二)检查方法和要求

  市里将在近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要发挥三大岛卫生监督分所和乡镇卫生院食品卫生检查员、市场检查员等作用,检查中务必做到:渔农村集贸市场、自来水厂(站)一个不漏,集镇饭店、饮食店、集体食堂重点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采取整改、罚款、停业等行政措施,并做好回访督查。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将自查情况于6月15日前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四、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力度

  宣传及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律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卫生部门要提供健康教育相关宣传资料。

  各地各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研究部署,尽快贯彻落实。要以效能建设为契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落实责任人。对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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