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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季畜禽防疫工作的通知(朝县政办发〔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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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6 04:27:37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39
核心提示:为有效控制畜禽疫病发生,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普遍开展春季畜禽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朝阳县人民政府
朝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朝县政办发〔2010〕18号
发布日期 2010-03-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控制畜禽疫病发生,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普遍开展春季畜禽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这次春季畜禽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乡镇畜禽防疫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畜禽防疫工作中的“政府保防疫密度、业务部门保防疫质量”的原则,切实把春季畜禽防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确保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畜禽免疫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免疫开展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30日,免疫对象为断奶后的健康猪(不含怀孕猪),三项免疫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为提高免疫效果,三项免疫工作应分别开展,即前一项防疫与后一项防疫时间间隔要达到5天以上。对于已免疫的生猪要做到“三病一卡、一畜一卡”,在集中免疫结束后,要按照免疫程序及时做好“补针”工作。

  (二)禽流感强制免疫

  免疫开展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30日,免疫对象为鸡、鸭、鹅,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的禽群要发放免疫卡,要做到“一群一卡”。集中免疫结束后,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及时做好“补针”工作。

  (三)牛羊口蹄疫强制免疫

  免疫开展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30日,应免疫牛、羊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对免疫的牛、羊要发放免疫卡,并佩戴免疫耳标,做到“一畜一卡、一畜一标”,发卡率和挂标率必须达到100%。集中免疫后,要坚持按月“补针”,使应免疫牲畜常年处于有效的免疫期内。

  (四)鸡新城疫常规免疫

  免疫要在集中防疫后开展,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五)防疫档案建设及防疫报表工作

  各乡镇在做好各项免疫工作的同时,还要按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全力抓好防疫软件建设工作,填写好防疫档案,做到免疫畜禽100%建档,并将所有防疫报表经乡镇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5日前报送县动物疫控中心。

  三、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县动监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严把免疫质量关,采取包乡、包片等措施,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免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春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畜禽免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全县通报。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地区: 辽宁 
 标签: 畜禽 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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