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2010年,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农业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安全工作,省农业厅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先进单位从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中推荐。
先进个人从各市、州、县(区)农业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中推荐,重点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决定、意见和安排部署,能够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辖区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到位,没有被上级部门查处或通报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违禁物质的记录,没有发生违法不当的宣传报道。
3、承担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和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后期运转管理规范。
4、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较高水平,世博会期间供沪和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2010年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工作积极主动。
3、业务能力过硬,承担工作任务多,完成工作质量高,业绩突出,对本地区、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4、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建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献计献策。
5、2010年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现象。
三、名额分配
先进单位25个(其中种植业系统12个,畜牧系统8个,水产系统5个),先进个人35名(其中种植业系统17名,畜牧系统10名,水产系统8名)。
种植业系统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畜牧系统表彰名额由省畜牧兽医局分配;水产系统表彰名额由省水产局分配。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上报。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行业的推荐评选工作分别由省农安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各市、州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办)推荐,其中市级种植业先进单位由我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11〕28号),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
(二)组织评审。由省农安办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开展评审。
(三)网上公示。评审结束,在湖北农业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五、时间安排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办)请于4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名单并附推荐表(附件2、3)一式二份,分别报送省农安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
联系方式: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王永德 027-87665821(传真)
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督处
联系人:艾 青 027-87272218(传真)
省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大军 027-88861022(传真)
附件:1、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种植业)
2、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点击下载附件 鄂农办发〔2011〕2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