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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滩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金办发〔200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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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16 09:35:17  来源:大连金州新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浏览次数:2167
核心提示: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7-10-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相关公司和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将《金石滩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八日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全街道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质量检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质量检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街道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经过各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街道要突出完成下述重点工作和任务:一是加大打击黑窝点的力度。各相关部门在原有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食品加工黑窝点的力度,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管检查频率,要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对发现的黑窝点严加惩处,决不姑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力争年底前在我街道基本遏制黑窝点的滋生和蔓延,杜绝无证照生产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我街道食品监管检查体系。尽快完善和建立主要批发市场、超市快速监管检查手段。严格食品经营准入制度,基本消除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农副产品、食品进入流通领域。三是建立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积极培育诚信度较高、规模较大的初级农产品采购商,以提高市场准入的产品安全。

  在努力作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8大任务,20个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实际,切实开展好如下工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全街道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对水产品源头产品微生物、重金属及水域环境状况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农科站、畜牧站、水产站负责)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劳动安全办负责)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全街道流通领域产品快速检验工作,加大对外阜进街道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年底,加强对粮食、蔬菜、熟肉制品、鲜肉、水产品5类重点食品的安全监测;对主要批发市场都要建立产品快速检验站;街道内级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村、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卫生办负责)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食堂(饭店)泔水废弃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街道内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街道内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卫生办负责)

  (五)易造成群发性食品安全问题及监管难点的整治。1、卫生部门制定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吃得安全、经济;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配餐单位的管理,加大对社会化经营的学校的食堂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2、卫生、劳动安全办等部门制定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制售泔水垃圾油“黑窝点”。3、卫生部门制定早夜市、街头流动摊点管理规范,落实相关单位职责,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确定并实行对食品的索证索票和产品快速检验等制度,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市场管理秩序。4、劳动安全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宣传工作,帮扶企业年底前获证,特别是水产品企业获证工作。

  (六)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卫生办负责)

  (七)猪肉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街道进点屠宰率达95%;街道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畜牧兽医站负责)

  (八)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电线电缆等8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8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劳动安全办负责)

  三、组织领导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忠纪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吉良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滕玉庄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庆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葛茂喜  庙上村委会主任

  王文君  陈家村委会主任

  于吉和  什字街村委会主任

  滕玉君  满家滩村委会主任

  李春山  龙山村委会主任

  谭有波  葡萄沟村委会主任

  邵德功  河嘴村委会主任

  李秀田  金石社区居委会主任

  潘遇弟  金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韩玉俭  街道安全办主任

  安恒战  街道卫生办主任

  王国华  水产站站长

  刘新邦  农科站站长

  江崇英  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庆军主任兼任(联系电话:87905469)。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计算器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督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舆情,对外发布信息。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街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各部门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领导到位,指挥靠前、保障有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部门要听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指挥好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一旦发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对大要案及时上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和店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氛围。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宣传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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