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良好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区政府决定在2008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年”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集中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建立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辖区营造良好的饮食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建筑工地等食堂、餐饮业的监管,使我区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治
1.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
2.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整治工作。指导中小企业通过规范质量标准、规范管理模式、规范生产工艺、规范原料把关、规范出厂检验,提高产品质量。
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完善监管责任制,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二)强化食品流通领域整治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2.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
3.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履行食品质量责任,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
(三)强化餐饮消费领域整治
1.加强对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管。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2.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等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区、街道、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网络。
1、调整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春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卢锋军 区卫生局局长
王成荣 市工商局沙河口分局局长
丁肇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沙河口分局局长
张敏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沙河口分局局长
黄晓光 区城建局局长、爱卫办主任
崔冬光 区教育局局长
周克治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永春 区监察局副局长
于凤声 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副局长
丛 蓉 李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 滨 春柳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 斌 马栏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 越 兴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云鹏 中山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大庆 南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宝玲 白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侃才 黑石礁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锡安 星海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党生 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魏党生担任,成员由工商分局、质监分局、药监分局、卫生局派人组成。
2、各街道设置一名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协调工作。
3、聘任200名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信息反馈,行业情况调查及无证经营网点摸底和举报工作。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与重点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健全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巡查次数,加强对重点品种的信息监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制度,使综合评价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
2、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按照国务院503号令的要求,坚决清理打击“黑加工点”和无证经营网点。
3、有计划分步骤地对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培训,建立监督员奖励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宣传、监督、信息反馈、举报的作用。
4、全天候开通2部举报电话(81904488/81914488),发动居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四)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1、制定检验检测方案,确定重点检测品种。依托市质监部门、区疾控中心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开展检验检测,掌握全区食品安全情况。
2、完善职能部门检验检测中心的功能。根据各自职责,确立检验检测目录,提高设备使用率,配备流动检验检测车,满足广大市民检验检测的需要。
3、加强基层工商所检验检测工作,规范20个中小农贸市场检验检测设备,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扩大检验检测范围,及时准确发现问题,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流入。
4、指导市场主体全方位开展日常抽样检验检测工作,严把食品安全入口关。
(五)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水平
按照《沙河口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与预警平台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与通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各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各街道、社区、学校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在商务区设置100处食品安全宣传栏,定期投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免费供市民取阅。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五、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详细计划请见附表)。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2日-1月10日)
1月初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明确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月至11 月)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加强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每月组织一次有重点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 检查总结阶段(12 月)
12月15日前,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将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严厉整治。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依法严惩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协同配合,提高效能。各街道、各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强化信息沟通和交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整治效果。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