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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新密政办[2010] 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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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4-07 17:26:31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1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根据郑州市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密政办[2010] 57号
发布日期 2010-11-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密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根据郑州市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使我市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防范得到有力保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得到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重点

  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偏远乡村地区、市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和学校、医院周边为重点区域,对卫生状况差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无证经营食品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进行治理。

  三、工作内容

  (一)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卫生状况差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流通环节食品进货查验票据过期或缺项,部分企业无证经营,有假冒、伪劣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市区学校、医院周边马路摊点监管困难,流动性强,不利于监管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至2011年1月28日。

  (一)排查隐患阶段(2010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标准,对影响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仔细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至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0年12月13日至2011年1月23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本方案分类组织实施治理工作,对重点区域逐一进行治理。

  (三)总结阶段(2011年1月24日至1月28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报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徐操志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朱青见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农委、文广旅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密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限和责任,做好摸底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评估和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安排部署新闻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整治情况信息周报工作,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专项治理信息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总结。

 地区: 河南 
 标签: 工作方案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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