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严禁食用野蘑菇的紧急公告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严禁食用野蘑菇的紧急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30 09:51:57  来源:湖北省卫生厅  浏览次数:870
核心提示:  近段时间以来,我省部分市、县连续发生多起因误食有毒野蘑菇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并造成3 人死亡,10 余人严重中毒。为预防食物中毒,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厅特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一定不要食用野蘑菇。
发布单位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08-08-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近段时间以来,我省部分市、县连续发生多起因误食有毒野蘑菇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并造成3 人死亡,10 余人严重中毒。

  由于夏秋季是野蘑菇生长高峰,我省部分市、县农民有采食的习惯,每年都多次因食用野蘑菇而发生过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死亡多人。从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中毒病例中原可食用的野蘑菇由于发生变异,从无毒变有毒,很难识别,一旦中毒,发病急,中毒症状严重,死亡率高,且目前对毒蘑菇尚无特效疗法。

  为预防食物中毒,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厅特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一定不要食用野蘑菇。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12)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2)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