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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镜委办〔201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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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7 09:37:57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40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246号)和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绍食安委办〔201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订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镜委办〔2010〕101号
发布日期 2010-11-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灵芝、东浦镇,机关各局(办):   现将《镜湖新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246号)和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绍食安委办〔201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订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安排

  近期起至年底,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中旬,动员发动和集中整治阶段。两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市食安委办公室文件精神和本工作意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要摸清辖区"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和收集量,"地沟油"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等情况,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成效。

  第二阶段:2010年12月下旬,总结督查评估阶段。两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查、总结及评估,认真做好市政府对新区地沟油整治督查的准备。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

  两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组织采取明查与暗访形式,对"地沟油"非法收运、生产及销售行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收运"地沟油"行为,重点检查不具备资质而擅自收运废弃食用油脂或不符合收运条件的行为。要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二)规范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管理。

  两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年底前制定和完善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建立产生、处理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要规范餐厨废弃物使用管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以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

  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单位准入制度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备案制度。要督促收运单位建立收运、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两镇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镇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配合市级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和对畜禽养殖户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行为的监管。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面负责辖区内"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质监分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监督分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管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环保直属分局要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进行处理。行政执法分局和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新区领导小组由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新区食安办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两镇、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关注民生的高度,把此项工作纳入近阶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标本兼治、注重长效。专项整治期间,两镇、各有关部门要掌握"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情况,认真开展整顿,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要积极探索、细化、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效。两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加强宣教、齐抓共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市民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强化企业和行业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要通过实施有奖举报、曝光违法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分工合作、形成合力。此项工作是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两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五)收集信息、及时报送。两镇、各有关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收集工作信息,汇总后向新区食安办报送。并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相关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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