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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农安发〔201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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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24 14:05:35  来源:湖北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1571
核心提示: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0〕8号)文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年内各级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发布单位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鄂农安发〔2010〕107号
发布日期 2010-09-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各县农业局,厅直有关单位:

  最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要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0〕8号)文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年内各级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督查,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连续两年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对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自查。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质发〔2010〕19号)文件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对照本地区工作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二是对本辖区范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检查。要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连环签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的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各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农业标准化创建、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三是对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要重点督导责任状执行不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好和未达到任务目标的地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完成,取得实效。农业部将在10月份到我省进行检查,我厅将在9月底前开展全省督导检查工作,请各地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我厅《2010年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针对今年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例行监测结果通报中存在的不合格产品问题,结合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一是蔬菜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超标问题。要大力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力度,堵住禁用农药流入生产环节,同时强化限用农药的使用技术服务工作,大力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提升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水平。二是生猪“瘦肉精”问题。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三是水产品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问题。要加大对养殖基地在养水产品和养殖水域的执法抽检力度,对兽药经营店和生产基地进行不定期清查,对发现的禁用药物要追根溯源,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四是饲料中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问题。要加强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问题奶粉流入饲料企业。一旦发现饲料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必须严格做到每案必查、溯源必清、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检查情况和典型经验

  在近两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农业部门在本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都有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模式。各地要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长效机制建立和体系队伍建设以及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选取综合或某一方面成效显著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报送省厅。我厅将把选定的典型模式报农业部,并在全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模式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请各市、州农业局根据本地区综合检查和自查情况认真填写本行业专项整治调查表格(详见附件),并于9月22日前将检查报告和典型材料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请各市州畜牧局、水产局于9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和典型材料分别报省畜牧局和省水产局汇总,省畜牧局、省水产局于9月22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请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准备全省农资监管和重大案件查处方面的典型材料、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准备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方面的典型材料,于9月22日前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联 系 人:任洪军 王永德

  联系电话:027-87665821(含传真)

  电子邮箱:hbsnab@126.com

  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处

  联 系 人:艾 青

  联系电话:027-87272218(含传真)

  电子邮箱:hbxac@yahoo.cn

  省水产局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刘 畅

  联系电话:027-88861032(含传真)

  电子邮箱:hb88861032@126.com

  附件:   整治附件.xls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地区: 湖北 
 标签: 农业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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