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
2010年5月1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赵斌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了《2010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责任状签订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强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了总结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责任长效机制,保障元旦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我厅将于12月29日至31日对各地《2010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和2011年元旦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一)检查各市州《2010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执行情况(百分制计分)
1.市州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2.市州政府建立责任制度的情况;
3.市州本级财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的经费投入情况;
4.市、州、县农业部门设立监管和监测机构的情况;
5.农业部、省厅对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的情况;
6.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的情况;
7.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实施的情况;
8.执法服务的情况;
9.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的情况。
(二)检查2011年元旦春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准备情况
二、检查考核分组
第一组:厅农安办、省植物保护总站检查十堰市、荆门市;
第二组:厅农安办、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检查武汉市、鄂州市;
第三组:厅农安办、省果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查孝感市、襄阳市;
第四组:省畜牧兽医局、省蔬菜办公室检查宜昌市、恩施州;
第五组:省水产局、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检查潜江市、荆州市;
第六组: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厅农安办检查黄冈市、黄石市;
第七组: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省畜牧兽医局检查咸宁市、仙桃市;
第八组:省植物保护总站、省水产局检查随州市、天门市。
请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将书面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邮箱:hbsnab@126.com)。
各组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由一名正处级干部担任组长。
三、检查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考核工作,请市州农业局向市州政府报告,由市州政府办公室领导向省检查考核组介绍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
(二)请各市州按照《2010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收集全年工作材料,交检查考核组一套,并选定好检查考核现场(生产基地、企业、市场等)。
附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考核细则.xls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