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建立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稳定市场,平稳物价,调节供应,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治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发〔2007〕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北海市本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种类
冻猪肉(生猪)储备分为冻猪肉和生猪储备两种。冻猪肉由市政府指定代储企业进行储备;生猪活体储备,根据布局和管理需要,由市商务局组织专业人士评审后,确定储备基地场资格并下达储备任务。
二、储备数量
市级冻猪肉(生猪)储备数量500吨。其中:冻猪肉100吨,生猪活体8000头。
三、储备肉动用及轮库
(一)储备肉的动用。储备肉是政府的专项储备物资,其动用权属于市人民政府。动用储备肉(不含轮库更换),需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动用。
(二)储备肉的轮库。为了防止冻猪肉陈次变质和确保生猪活体及时出栏,冻猪肉库存按6个月、生猪活体按4个月的期限轮换更新一次。储备肉(生猪)的轮换更新及管理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具体轮换更新及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确定。
四、储备费用
市财政局商市商务局制订我市冻猪肉(生猪)储备资金管理的办法,确定我市冻猪肉(生猪)储备费用,市商务局负责落实承办企业。
五、设立冻猪肉(生猪)储备专项资金
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冻猪肉(生猪)储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冻猪肉储备费用、生猪活体储备的生猪生产正常费用补贴、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确保冻猪肉(生猪)储备工作落到实处。
六、冻猪肉(生猪)储备所需流动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海分行给予贷款,实行正常贷款利率。
七、冻猪肉(生猪)储备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制订。
八、市商务局负责冻猪肉(生猪)储备财政补贴的预算编制和资金申领、组织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做好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及资金的财务管理。
九、合浦县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建立县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