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切实保障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紧急通知(太政办〔2008〕6号)

关于切实保障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紧急通知(太政办〔2008〕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7 16:10:12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83
核心提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煤炭、成品油和电力等能源供应工作,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下同)的运输和销售,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太仓市人民政府
太仓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太政办〔2008〕6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煤炭、成品油和电力等能源供应工作,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下同)的运输和销售,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供应工作

  近期,受煤炭资源供应和恶劣天气影响,全省电煤库存下降,电力供应形势严峻。当前,受大范围雨雪天气影响,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面临新的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研究部署保障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供应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当前能源和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强化管理调度,保障能源供应

  (一)积极组织协调,增加煤炭供应。各发电企业要加强与煤炭生产企业、运输部门协商沟通,千方百计组织煤炭资源。交通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运力调度,努力增加电煤运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帮助解决煤炭资源组织、调运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想方设法增加电煤库存。

  (二)强化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发电供电。各电力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当前恶劣天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落实应急预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市供电公司要加强电力调度,优化电能资源配置,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电力事故应急机制,保障电力抢修物资的供应和抢修车辆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需求侧管理,维护用电秩序稳定。要确保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医院、金融机构、交通枢纽等重要用户的用电。近期要采取果断措施,压缩、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严格执行省下达的用电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提前放假。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确保电力正常供应。

  (四)积极妥善应对,保障成品油供应。要妥善应对降温、降雪等恶劣天气,统筹安排资源,加强运输衔接,合理安排库存,稳定成品油供应,注意合理配置低温用油。要积极引导消费,确保重点需求,妥善安排城市公共交通、公路客运、公用事业等成品油供应。

  (五)严格执行政策,加大节能降耗力度。通过调节电价,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自2008年1月27日起,暂停对冶金、水泥、铸造行业企业执行峰谷电价。要加强热电联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

  三、落实政策措施,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和产销衔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要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月5日,采取以下临时性应对措施。

  (一)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交通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全市境内公路、桥梁的管理维护,及时清除冰雪路障。公安部门要强化警力调配,加强对交通的监管和组织,及时疏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公安部门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疏导,优先放行。成品油加油站要优先保证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油料供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价格,不限量,不得加价。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服务。

  (二)减免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价格、财政、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及时清理针对鲜活农产品批发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除的要尽量免除。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

  (三)加强产销衔接。经贸、农业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购销衔接工作。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市内外鲜活农产品重要产地的挂钩对接,积极组织货源,抓紧调度车辆,保证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指导,根据市场需求扩大上市量,满足节日市场供应。

  四、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落实紧急应对措施,确保煤炭、成品油、电力供应形势基本稳定,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

  要进一步加强煤炭、成品油和电力以及鲜活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预测,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协调机制,制定落实相应预案,积极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要进一步加强能源市场和鲜活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新闻媒体要客观、及时、准确地报道有关物资、电力、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防止不当炒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4)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73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