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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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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3-01 01:40:08  来源:无锡卫生局  浏览次数:1436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2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无锡卫生局
无锡卫生局
发布文号 锡卫法监〔2009〕70号
发布日期 2009-12-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24号)精神,我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关于深入实施“放心餐桌”工程 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14号)、《转发关于加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59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68号)等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我局法监处联系。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32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严格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使我市餐饮服务经营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升,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人民群众饮食卫生与安全得到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及猪肉专项整治。巩固前阶段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添加剂及猪肉的采购和使用行为,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猪肉的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依法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私宰肉、病害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采购私宰猪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顿。以学校和单位食堂、各类餐饮单位、外送快餐企业为重点,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全面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突出旅游餐饮点等重点单位,突出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食物中毒高风险重点品种,突出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坚决依法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三)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意见》(锡政办发〔2009〕267号)和我局《关于在餐饮消费环节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锡卫法监〔2009〕6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豆制品的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的豆制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豆制品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责任。督促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鼓励和引导餐饮单位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监督检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手段,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快速反应、指挥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加强监督监测。加大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监督监测力度,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等能力。

  (四)强化行政执法。严格食品安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执法监管工作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要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大案要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整顿重点、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及考核指标,逐项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我局将适时对各地整顿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二)积极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卫生的科学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要畅通投诉渠道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卫生局投诉举报电话:82827110),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和解决。同时,要善于从中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做到一个不漏、依法查处。

  (三)加强沟通,建立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整顿工作有关信息的沟通及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本地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报送我局法监处(联系电话兼传真:82720516,Email:wsjf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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