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修订背景
2017年,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2017版)》(以下简称“原《实施方案》”),指导基层有效地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随着工作职责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将职业卫生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并且,国家卫生健康委从2022年起,通过“协管服务信息系统”收集汇总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有序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化工作,需要对原《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修订。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2022年版)》明确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方式、主要工作指标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内容。
(一)明确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民。
(二)明确协管服务内容,包括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学校卫生协管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妇幼健康协管服务、职业卫生协管服务6个专业,规定了各专业的职责任务、服务要点等内容。
(三)明确协管服务方法。
一是开展巡查巡访。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和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进行巡查,建立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巡查中,发现异常线索时,对被巡查对象提出巡查意见,并及时上报辖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
二是处理异常线索。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接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告后,按照异常线索类别和紧急程度分类处理。对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其他紧急线索,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对于非紧急线索,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及时调查处理。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面向辖区内常住居民、学校学生、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员工等群众,开展疫情防控、非法行医判别及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等知识宣传。
三、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协管服务内容。
一是增加“职业卫生协管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67号)要求,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的服务对象、服务方法等内容。
二是增加“其他专业协管服务”。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协管服务内容前提下,各区县可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情况,
增加其他专业的协管服务,例如: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协管服务等内容,及时发现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二)完善协管服务方法。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43号)要求,在协管服务方法中增加了“教育宣传”,明确了各专业的宣传服务内容。
(三)改进协管服务信息报送方式。
从2022年起,卫生监督协管员能通过已建成的协管服务系统填报个案巡查巡访情况,系统自动统计汇总、分析辖区协管服务对象本底情况、巡查巡访、异常信息报送等情况。因此,《实施方案(2022年版)》删除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本底数据、巡查及信息报告等6类统计表,切实减轻基层报送报表的负担。
相关链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 (渝卫发〔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