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八区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总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规划》是控制和指导该地区下一层次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包括广州市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八个行政区。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对现状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三类市场)的数量、位置及规模等进行摸底调查,逐个评价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
根据区域人口规模、市场设置要求以及对无证市场定性处理的原则,确定永久保留及临时保留的市场数量;
根据实际需要规划配置一定数量的新市场。
四、三类市场总体布局思路:总体布局规划尽可能以现状市场为基础,结合街道规划人口规模所确定的市场数量,修正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市场数量和位置,并最终确定本次规划市场的位置。
五、三类市场总体布局原则:划分不同地域,强调按需布点;充分结合现状,实行区别对待;规模适当,服务半径合理;辅助设施配套,环境整洁卫生;适应市场需求,留有发展余地。
六、禽畜市场从属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本次规划单独对广州市建成区内现有共11个禽畜批发市场提出了“整顿改造”、“整顿转型”、“规划增加”三种处理办法,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
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网站,网址为www.upo.gov.cn。
《规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