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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卫食安函〔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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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2-19 11:26:48  来源: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浏览次数:1391
核心提示:国家食药监局检查组拟于12月15日对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我厅转发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2号)提出的7项自查内容,检查方式为汇报交流和现场检查两种形式。各市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对照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梳理和落实,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鲁卫食安函〔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12-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国家食药监局检查组拟于12月15日对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我厅转发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2号)提出的7项自查内容,检查方式为汇报交流和现场检查两种形式。各市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对照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梳理和落实,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协调处 吴晓明
 
  电话:0531-67876286
 
  传真:0531-67876289
 
  邮箱:wuxiaoming77@126.com
 
 
  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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