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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08〕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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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28 03:29:20  来源: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39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分批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聊政办发〔2008〕40号
发布日期 2008-05-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分批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聊城是农业大市,农产品出口占农村经济较大比例。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农产品出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产品的产值,促进了农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当前出口农产品技术壁垒日趋严格,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欧盟新食品卫生法规等,都对我市农产品出口带来不利影响。在全市范围内分批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是转变农产品出口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农产品安全、突破贸易壁垒的有效途径,是外经贸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益尝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大突破,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模式
 
  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就是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入手,通过强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在选定的区域逐步建成符合国际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从根本上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设采取“政府推动、行业指导、龙头带动、部门联动、全民行动”的模式实施。
 
  政府推动,就是政府负总责,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行政推动作用,制定实施规划,加强政策扶持,搞好协调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和监管。
 
  行业指导,就是依托检验检疫、外贸、农业、畜牧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区域化管理深入开展。
 
  龙头带动,就是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为支撑,出口农产品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并规范管理,扩大基地规模,提高基地管理水平,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示范带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部门联动,就是根据区域化管理的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整合政府资源,明确相关部门在区域化管理中的职责,实行联合执法,充分调动和发挥部门作用,做到既各负其责、分工把关,又协调配合、执法联动,强力推进区域化管理工作开展。
 
  全民行动,就是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扎实有效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
 
  (一)要搞好科学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搞好试点,首先在阳谷推行出口禽肉养殖区域化管理;在莘县推行出口蔬菜种植区域化管理;在冠县推行出口水果区域化管理。其他县(市、区)要根据区域种植习惯和优势出口种植品种,合理确定农产品种植基地发展规划。
 
  (二)要加强对化学投入品的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整个化学投入品市场开展不定期的清理检查,取缔无证经营、以假乱真以及销售违禁药物的经营网点,为区域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化学投入品经营环境。要加强对农兽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杜绝非法农兽药生产。
 
  (三)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农民对搞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区域化管理建设的积极性。
 
  (四)加强出口农产品检验检测。要依托聊城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对出口农产品从农资、灌溉水源、土壤、生产、加工到产品出口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无缝隙的监控和检验检测,保证出口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符合进口国标准。
 
  四、切实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加强对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口岸办主任、聊城检验检疫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具体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推动工作。推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
 
  (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合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市农业局要建立和完善出口农产品品种的种植标准和生产规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提供病虫害防治、种植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市工商局要加强对我市流通领域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清理检查,净化出口农产品重点区域农业投入品市场。市畜牧局要建立和完善出口农产品品种的养殖标准和规范,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提供疫病疫情防治、养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收集、编制各类出口农产品标准,提供必要的培训,推广标准的实施,加强对区域内化学投入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市蔬菜办要搞好省内外大宗出口蔬菜品种的种植信息、产量信息、市场信息等各类信息服务,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市林业局要建立和完善出口果品的种植标准和生产规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提供病虫害防治、种植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聊城检验检疫局要抓好出口基地的建设,提供进口国标准、进行出口农产品品种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市外经贸局要收集食品农产品出口方面的有关政策,提供相关的外贸政策支持。市口岸办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协调各县(市、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关系。
 
  (三)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要积极学习外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完善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快推进区域化管理步伐。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区域化管理推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出现的新情况,保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县要按照本意见,制定推行区域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8年6月10日前报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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