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发展蔬菜生产的意见(德政办字〔2008〕60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发展蔬菜生产的意见(德政办字〔2008〕6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1-01-26 13:28:59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73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发展蔬菜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发布单位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德政办字〔2008〕60号
发布日期 2008-08-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发展蔬菜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蔬菜业作为农业种植业中的一项高效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经,对保障“菜篮子”的有效供给,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在保证粮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蔬菜生产,进一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对增加农业种植效益,提高有限资源的产出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蔬菜生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部署,努力推进我市蔬菜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快蔬菜生产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品安全质量为核心,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建设优势蔬菜基地为重点,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逐步增加100万亩以蔬菜为主的高效经济作物,使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到2010年达到300万亩。其中,高标准日光温室面积达到40万亩,总产900万吨,总产值110亿元;食用菌栽培总产达到25万吨,总收入10亿元。
 
  (一)扩大种植规模。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种植情况,以现有蔬菜集中产区为主,逐步向周边扩散发展,实施“大户带强村,强村带强乡,强乡带强县,强县带周边”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结合“南融北接”,以建设京津济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扩大高标准温室大棚菜生产规模;以满足市场需求,为龙头企业定单配套为重点,扩大西瓜、辣椒、韭菜、大蒜等露地特色蔬菜生产规模;以“林菌间作”“标准化菇房生产”“工厂化栽培”为重点,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
 
  (二)突出区域特色。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栽培,进一步扩大以平原县、临邑县、齐河县、陵县、禹城市、宁津县为重点的棚区种植规模,形成区域优势,力争3年内使我市日光温室蔬菜面积达到40万亩;大拱棚栽培以平原县、临邑县、齐河县、禹城市为重点,成方边片发展,形成特色优势;以陵县为重点,大力发展冬季农业;以齐河县、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大力发展以高标准设施栽培为主的城郊型蔬菜生产。
 
  (三)提高科技含量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一是优化种植品种。在引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的同时,改良和开发地方特色品种;根据季节和蔬菜生长习性抓好反季栽培和错季栽培。二是推广现代化生产技术。大力推广遮阳网生产技术,搞好越夏栽培,推广防虫网的使用,搞好有机、绿色、无公害蔬菜生产。大力推广配方施肥、CO2施肥、微灌、喷灌、滴灌技术、物理和生物防治病虫害、工厂化育苗、无土栽培等农业高新技术,确保技术推广到户率达80%。三是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以无公害蔬菜生产的行政执法、技术服务和检验检测“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提高蔬菜生产全过程的监测监控水平和蔬菜质量。健全管理和销售机制,搭建产品溯源网络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引导加工企业、市场和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绿色无公害蔬菜基地,发展定单农业和出口创汇蔬菜,搞好净菜包装,实现无公害净菜直接进入超市。到2010年,全市蔬菜要全部实现无公害生产,其中绿色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有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打造出10个以上的蔬菜知名品牌。
 
  三、搞好服务,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度、督查和通报蔬菜情况,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向蔬菜产业聚集,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各级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把农业综合开发、农机具补贴等政策性资金整合、捆绑使用,集中扶持蔬菜生产的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蔬菜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制度,做好市场分析、预测和研究,为企业经营、农民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在不违背土地承包政策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搞好土地流转,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通过调、换、租等方式,科学引导土地向企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流转。组建市蔬菜专家顾问团,科学谋划全市蔬菜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指导。
 
  附件:德州市蔬菜专家顾问团成员名单(略)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蔬菜生产 农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3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